随着网购商品数量和种类的增加,网购产品质量与售后服务良莠不齐的问题也逐渐凸显。3月11日,记者从广州市消委会2021年“3·15”信息通报会上了解到,在2020年的疫情期间,很多消费者选择通过网络购买日用品、生鲜食品和防疫产品,相关投诉为此增多。消费者反映,商家宣传与实际不符、商家不履行“七日无理由退换货”、单方“砍单”以及社交网络平台也趁“疫”售假、诱购。
【案例】“线下走”换货需谨慎 当心退货有“条件”
双十一期间,消费者在某直播平台里抢购了一双原价489的运动鞋。该鞋子提前预付50元定金并在11月11日零点抢购,到手价是353元。收到鞋子后,消费者发现鞋子偏大,于是想更换小一码。但售后页面没有申请换货的提示。经沟通,客服答复同意给消费者换货,但消费者必须按照其要求,先将鞋子寄回到一个指定的地址(非商家接受退货的地址),商家收到后再重新给消费者发货。而且都是线下操作,不能走平台操作。
市消委会分析指,商家提出来“走线下”换货的方法,从法律角度来说,是商家提出来的一个合同变更的条件。但此举风险很大,不建议消费者冒险。在网购活动当中,换货行为一旦脱离了平台的监管,后续如产生商品质量问题、拒不发货问题等纠纷,消费者作为弱势一方,维权难度极大,很有可能换货不成反亏钱。
市消委会建议广大消费者,在任何购物促销活动中都要保持清醒头脑,理性消费。网购鞋子、衣服等商品时,最好先到线下实体店试穿,以便更好地确定合适自己的码数。从这个案例我们发现很多商家打了“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擦边球,虽然承诺了“七日无理由退货”,但实际操作中退货是有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