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计委调查“人体胎盘倒卖”事件

2021-03-15 16:39:02 作者: 市卫计委调查

——2005年《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游天燚陈奕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