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交得好,快乐没烦恼;闺蜜交不好,被“坑”不知道。陈小姐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闺蜜竟然会做出“坑”自己之事。近日,广州花都警方破获一起微信盗刷案,抓获1名涉嫌盗窃嫌疑人。
1月11日22时许,事主陈小姐前往花都公安城东派出所报案,称其微信账号钱包上的9660元被盗刷了。接报后,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展开调查。
经了解,1月11日18时许,陈小姐点餐时发现其外卖APP上钱包的贷款额度少了9000余元,并被转出到微信钱包,同时发现自己的两个微信账号分别于1月6日、1月11日被盗660元和9000元,共计9660元,被盗刷金额是通过扫码付款给了同一个微信账号,但此微信号,陈小姐并不认识。
民警根据陈小姐的陈述,初步判断为熟人作案,嫌疑人在其不知情的状况下,通过操作其手机进行扫码转账。民警再三询问陈小姐,是否曾将手机借给他人,支付密码是否曾泄漏,并告知其要仔细回忆,对象包括自己亲朋好友等关系紧密的人,但陈小姐仍确认只有自己知道支付密码。
2月24日,陈小姐再次来到派出所补充线索,事后已知道其微信钱包是闺蜜好友曾某盗刷的。第一次报警后,陈小姐仔细回想,在一次宵夜上,酒后的陈小姐出于信任,将其手机解锁密码及微信支付密码告诉曾某,两次微信被盗刷均发生在她洗澡时,手机放在房间,而曾某恰在场。陈小姐本想私了,与曾某协商解决,曾某也向陈小姐当面承认其盗窃事实,但其称早已将赃款花光。无奈之下,陈小姐只能与曾某签订协议让其分期还款,后来曾某无力偿还,陈小姐再次向派出所反映情况。
3月1日,办案民警将嫌疑人曾某抓获归案。经审讯,曾某对其通过微信盗窃他人钱财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嫌疑人曾某已被广州花都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应当提高警惕,增强防盗意识,切忌轻易泄漏手机密码、支付密码等重要信息,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或随身携带,以免被盗。
(原题为《女子酒后泄露微信支付密码,洗澡时被朋友盗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