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警方抓获涉嫌电捕鱼的犯罪嫌疑人余某民
新民晚报讯(记者 陈浩)明知是“禁渔期”,明知电捕鱼是违法行为,有人偏偏按耐不住顶风作案。3月10日,崇明警方再次破获2起非法捕捞案。
3月10日下午1时30分许,接群众举报后,堡镇派出所民警在余某民家的水池旁,查缴了用于电捕鱼的1杆竹抄网、30余米长电线,以及1.17公斤非法渔获物。余某民承认电捕鱼的违法事实。据其交代,当天外孙女在他家中,他便想在家旁边的大河里电一些野生鲫鱼煮汤给她喝,没想到,鱼电到了,自己被警察抓起来了。
图说:嫌疑人柴某荣指认违法电捕鱼所得的渔获
3月10日晚上9时许,港沿派出所民警在夜间巡逻中,发现有人在富强村一小河沟里电捕鱼,随即上前将正在电捕鱼的柴某荣抓住,当场查缴一根电网兜、四节备用电池、一个手电筒、一个红色塑料桶,以及2.06公斤非法渔获物。柴某荣向民警交代,为了改善伙食,顺带为家里5只小猫有食吃,他下班后特地出来电鱼给它吃。
目前,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余某民、柴某荣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