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家操控、排练话术、事先踩点 系列购车诈骗案成功告破

2021-03-24 18:22:47 作者: 上家操控、排

在山东,一个诈骗团伙利用4S店经营上的漏洞签定购车合同,骗车后再把车卖掉获利,在淄博、济南、威海等地,从4S店先后骗走16辆新车。近日,最后两名嫌疑人在河北石家庄落网,这起系列购车诈骗案被成功告破。

今年1月20日,淄博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崔军派出所接到一家汽车4S店报警称,因追要欠款与两名购车人发生纠纷。

民警了解到,购车人是通过汽车金融贷款方式从4S店购买了两辆帕萨特轿车,在支付5万元首付款后,二人便按照合同约定将车提走。因为没有支付全部车款,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等被暂扣在4S店里。

因为这个新车4S店都装了GPS,经过GPS查询,在将车辆交付给购车人的当天,他们就连夜开到了河北石家庄地区,然后这个车辆就下落不明了。

之后,4S店多次催促购车人到店补交尾款和办理落户手续,然而,半个多月后,购车人才到4S店说与别人有经济纠纷,车被债务人开走,并称自己也是受害者,4S店可以向法院起诉他们。民警调查发现,两名购车人是辽宁人,购车资料有伪造嫌疑。

查看4S店提供给我们的这些购车合同以及购车时提交的资料,我们初步认定这些资料系伪造的,因为在本地就没有这个工作单位,而且跟购车人经过言语交谈,他们跟实际的收入状况严重不符。

民警了解到辖区内其他相同品牌的4S店近期也同样遇到过客户购车后不还余款,车也要不回来的情况。而且,购车的都是辽宁同乡,一连串的巧合让警方确信这是一个有组织、有预谋的犯罪团伙。

警方了解到,正常情况下,4S店应在车辆落户并办理贷款抵押之后才能将车交付给客户。然而,涉案的4S店为了扩大销售业绩,在没有完备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就让客户把车开走了。

警方调查发现,这些辽宁籍的购车人都是同村,他们先后来淄博,又住同一家宾馆,并且用同样的手段将车骗走。一连串的巧合让警方确信,这是一个有组织、有预谋,针对4S店专门骗购新车的犯罪团伙。

通过深入调查,我们锁定了这些买车人,发现这几个4S店报警称的这个买车人都居住在一块。我们迅速组织警力,在某宾馆把这5个人全部抓获。

经审讯,出面买车的刘某、朱某等人说出了事实真相,他们所购车辆既没有被追债人开走,首付款也不是自己出资。刘某等人扮演的角色被称作背债人,在团伙中位于最底层,骗购车的过程均是在被称为中介的上家操控下进行的。

他们只是在收取部分费用的情况下去充当一个背债人的角色,去购车包括初始的购车款以及保险费用和服务费用都是中介垫付的,车辆在4S店交付之后就有几个中介把车辆开走。

随着警方侦查工作的深入,一个以山东泰安于某、辽宁门某等人为首的诈骗犯罪团伙逐步浮出水面,在掌握了他们的组织架构和活动规律后,专案组民警分赴山东济南、广东湛江、河北石家庄,于近日开展了抓捕收网行动。

行动中,团伙头目于某、门某等人在济南落网。3月1日,闻讯潜逃的骨干成员唐某在湛江市徐闻县被抓获。2日,负责销赃的张某等二人在石家庄被抓获,当场起获被骗的帕萨特、沃尔沃小轿车各一辆。张某供述,还有一辆帕萨特轿车被他们卖到了江西吉安。

从江西查证获取到了骗子把车卖给江西一个群众之后,整车的合格证是假的,车的钥匙、锁全部已经换掉,落户用的发票也是伪造的。

通过对案件的审查警方发现,这个犯罪团伙组织严密,人员分工明确,招募背债人、骗贷购车、销赃分赃,作案流程环环相扣。为了在购车时不露马脚,犯罪团伙还精心编了话术,让背债人事前反复排练。

比方说4S店的售车员会问你,你是哪里人啊,你有没有房啊,他们就会说我们就是淄博本地的,比方说淄博桓台县有一套房,还有房产证,我月薪能拿9000多块钱,然后就骗取了售车人员的信任。

犯罪团伙将车骗到手后,再伪造手续把车以20万元左右的价格卖掉,获利后分赃。犯罪团伙为了提高诈骗成功率,作案前还对4S店进行考察,了解市场行情。

他们会去各大4S店问这些销售人员这个车如果说是贷款买要走哪些程序,第二部分,他们就是考察哪些车现在市面流行度高,易于出手。

经查证,从去年7月至案发时,这个犯罪团伙先后在山东、河北、安徽、江西、广东骗得小轿车16辆,致使企业直接经济损失320多万元。目前,追赃工作仍在积极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