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况
2021年3月12日上午,尤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途经余杭区运河街道北田街运河丽园小区门口路段,与一辆沿北田街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员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过程
交警到场时,尤某某惊慌失措,说闯祸了,其丈夫也在现场。经调查,尤某某在2016年3月初次申领取得驾驶证,至今5年的时间里,开车上路的次数屈指可数,当时驾驶的车辆车主是其丈夫。当天,夫妻二人办完事后,尤某某提出由自己驾驶车辆回家,丈夫表示支持,并且坐在副驾驶座位指导尤某某开车。
尤某某说:“我考出驾驶证后很少开车,当时看这条路上人车比较少,心想没什么问题,就坐进了驾驶室。在车辆启动之前还熄火了一次,但是我老公鼓励我,我就继续操作开。这个时候有辆电动车开出来,我有点慌,想踩刹车但是踩错了,踩到了油门,车子一下子就撞上了电动车。”
肇事司机的丈夫张先生说:“她平常带孩子基本不开车,我让她开一来也是想这里车少,二来想让她练练技术,没想到会出那么大的事。”
3月19日,公安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尤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同时,其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余杭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已移诉至检察院。
杭州交警提醒
马路不是练车场,教练不能随意当!
新手驾驶员开车上路,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谨慎再谨慎。遇到突发情况要沉着冷静,行车在路上,要对自己负责,更要对别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