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新闻网讯(九江报业融媒记者?吴金阳?文/摄)日前,居住在御江一品小区的王先生向九江报业融媒平台反映,小区有几栋楼顶违章加盖阳光房,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予以制止,拆除加盖的违章建筑。
楼顶加盖阳光房遭业主投诉
“小区17栋至21栋楼顶存在违章建阳光房,我们发现楼顶业主私自加盖阳光房时,就向物业反映过很多次,但至今没有下文,致使小区内的私建现象越来越多。”王先生是2019年入住到该小区,当时小区商品房还未全部竣工交付,部分楼栋仍在建设当中。王先生说:“楼顶私自搭建行为,危及到楼体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希望能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拆除违章搭建的阳光房。”
图为楼顶上可见已搭成的建筑物。
记者来到位于浔阳区灌婴路(环城北路)8号的御江一品小区看到,高层一些楼顶早已建好玻璃阳光房。记者看到,有的楼顶搭建占用公共面积较大,有的楼顶搭建面积较小,面积有12-60平方米不等。
图为记者陪同居民来到楼顶看到,已搭建好的玻璃阳光房。
“之前就有楼顶业主占用公共区域加建了一层玻璃阳光房,楼下业主表示不满后发生过多次争吵。”16栋1单元的朱女士告诉记者,高层楼顶建阳光房影响到同栋业主们晾晒被子,高层住户的业主一般是不允许在室外晾晒,整栋楼也只有楼顶方便其他业主晒被子,如果把楼顶都做了阳光房,其他业主就没地方晾晒了。
名居物业:多次向执法部门反映
据该小区所属名居物业公司负责人介绍,小区有22栋楼,一共有56个单元;按住宅楼层可划分为小高层和高层的楼栋,大部分为2梯2户和2梯4户。小区最早交房时间为2015年,从2017年业主们开始装修,就陆续有楼顶业主搭建阳光房。物业人员发现后,就对其进行了劝导和阻拦,并告知楼顶私建行为存在安全隐患,但却见效甚微。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最后也就不了了之。
“针对市民反映的楼顶违建的情况,目前违章业主比较集中在19-22栋。”名居物业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物业人员第一时间发现违建情况后,已向执法部门反映了此事,执法部门已累计下达了7-8次整改通知书。
执法部门:相关部门确定为违章建筑,则会依法依规对其拆除
记者联系到浔阳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回复称,小区内的违章建筑处罚权限已划分到白水湖街道,由街道综合执法大队进行执法。记者随后联系到白水湖街道综合执法大队,经现场查看,市民反映的御江一品小区楼顶违章搭建阳光房的问题,之前已下达过多次整改通知书进行预警,书面告知违章业主进行自拆。对于业主已搭成的建筑物,按照执法流程,首先要对市民反映的建筑物进行认定,全市中心城区的违章外立面建筑的认定资格由市自然资源局规划部门负责,经确认后如若属于违章建筑,则会出具《违章建筑认定书》。随后按照违章认定拆除的程序,依法依规进行拆除。一般而言,执法程序时间较长,为5-6个月。同时,执法部门会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有正在建的违章建筑,及时会进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