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2021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2021-04-06 09:40:01 作者: 我省公布20

我省公布2021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本报讯(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立峰)4月2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规定,向社会公布2021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

此次公布涉及16家用人单位和8名自然人,公布信息包括违法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自然人姓名、住址和身份信息,主要违法事实及处理处罚情况等信息。被公布单位和自然人均因拖欠劳动者工资,拖欠金额最高216.9万元,其中有11家单位和8名自然人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有5家单位和3名自然人被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惩戒期1年;有3家单位和3名自然人同时被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和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下一步,被公布的单位和自然人将被记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纳入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行部门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资质审核、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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