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科大讯飞跳槽到腾讯 员工被判赔1200万

2021-04-14 07:55:46 作者: 从科大讯飞跳

来源:红星新闻

原标题:公司被科大讯飞收购后创始人离职加入腾讯,遭遇上千万竞业限制违约索赔

从科大讯飞离职几个月后,陆昀收到法院传票,得知自己被前东家起诉了,索赔高达2640万余元。此前,陆昀创立公司被科大讯飞收购。而几年后,他从公司离职去了腾讯。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法院作出的判决显示,科大讯飞诉称,陆昀离职不久即加入腾讯,违反了竞业限制的约定,直接导致其此前收购陆昀创立公司的目的落空,给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2020年10月16日,合肥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陆昀赔偿科大讯飞1200万元违约金,并从腾讯(上海)公司离职,在竞业限制义务期限内,不得担任有竞争业务公司的顾问或职员。

从科大讯飞跳槽到腾讯 员工被判赔1200万

▲法院判令陆昀支付1200万元违约金

“有点困惑,这么高额的索赔,也没来找我沟通过。”4月10日,陆昀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说,他离职时曾说过会去腾讯,对方只提示不要做竞类产品业务。

陆昀说,收购中双方签有对赌协议,他完成了相关考核,并不会造成当初收购目的落空。他目前已提出上诉,即便构成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一审判赔的违约金畸高。最终要不要离职,等二审判下来再说。

4月12日,科大讯飞公司相关负责人对红星新闻记者说,此案还没终审生效,不便透漏太多,等待法院最终裁决。

公司被科大讯飞收购后创始人离职加入腾讯

遭遇千万元竞业限制违约索赔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讯飞”)起诉称,2015年12月30日,陆昀作为上海枫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讯飞枫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枫享公司”)的创始人股东,带领其他股东与科大讯飞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原告通过股权转让和增资方式,收购枫享公司100%的股权。

科大讯飞诉称,收购前,陆昀持股58%,直接掌控着枫享公司最核心的经营信息和商业秘密。原告是在综合考虑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枫享公司市场前景,以及陆昀等枫享公司高管接受竞业限制约束等情况下,才同意高溢价收购枫享公司,最终以3604.5万余元的价格,收购陆昀持有的枫享公司股权。

为进一步增强枫享公司核心竞争力及对商业秘密的保护,科大讯飞还以年薪50万元聘任陆昀担任科大讯飞新课堂业务副总经理及枫享公司经理。收购过程中,双方先后签订了四份《补充协议》,始终将陆昀及其他高管的竞业限制义务,作为股权转让的一项重要内容。

据科大讯飞起诉时描述,2019年11月15日,陆昀以个人原因为由提出辞职,科大讯飞根据约定,于当月26日将股权转让尾款支付给陆昀。可次月4日,科大讯飞便发现,陆昀以腾讯智能平台首席教育专家顾问的身份,出席腾讯首届MEET教育科技创新峰会,并在“智能教育应用生态专场”分论坛上,对针对教育平台、教学应用生态等发表演讲。

科大讯飞表示,之后,陆昀又多次以腾讯智能平台副总裁、腾讯教育应用平台总经理身份,出席各类活动。陆昀全面掌握枫享公司最核心的经营信息和商业秘密,离职即到与原告存在明显业务竞争关系的实体担任专家顾问及总经理职务,违反了收购协议竞业限制的约定。

“在此次收购中,其累计投入了7279.2万余元,陆昀的违约直接导致此次收购目的落空。”科大讯飞说,陆昀的上述行为给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因此,要求陆昀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并从腾讯公司辞职;向科大讯飞支付2640万余元违约金及相关诉讼费。

从科大讯飞跳槽到腾讯 员工被判赔1200万

▲陆昀遭遇前东家索赔千万竞业限制违约金

竞业限制约定之争:

限制从事竞品业务,还是限制进入竞争公司?

谈到这起索赔达2640万余元的涉竞业限制违约之诉,陆昀对红星新闻记者说,他是在收到法院传票后,才得知被前东家告了。离职时,他曾说过会去腾讯,当时科大讯飞公司方只提示不要做竞类产品业务。

据合肥中院所作判决记载,陆昀答辩时提到,他进入腾讯(上海)公司工作的内容,与原告不存在业务竞争关系。科大讯飞所收购的枫享公司的产品有两个,分别是“智慧课堂”“扫描阅卷”,因此,双方约定的竞争业务,仅是针对这两个产品而言。

而科大讯飞为支持其诉请,向法庭提交了14组证据,包括《投资合作协议》及四份相关《补充协议》等。其中有条款约定:创始人团队在职期间及离职后2年内,不得担任有竞争业务公司或组织的顾问或职员;竞业限制的实体包括腾讯公司等……

对于科大讯飞提交的证据,陆昀质证时提出,原告提及的腾讯公司相关经营业务与科大讯飞存在重叠属于正常现象,若按照原告的解读,他离职后将无法进入任何一家计算机软件开发企业,这显然违背双方签订“竞业条款”的原意,更过分限制劳动者自由择业与生存的权利。

陆昀称,《投资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已经清楚明确了两项竞业业务,还就两项业务明确了竞业公司及具体业务部门,他入职腾讯(上海)公司未在其中。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法院在判决中对陆昀提交证据同样有所摘述。其中包括陆昀与科大讯飞教育副总裁王某的微信聊天描述:2019年10月9日,陆昀强调竞业协议仅为“不得从事智慧课堂和扫描作业两个业务”,“约定业务,不是公司”,王某回复将与投资部沟通;次日王某回复“在协议里一定要明确是智慧课堂和扫描阅卷两个业务……不需要把面扩的这么大。”

陆昀与科大讯飞分管教育副总裁吴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则有一段描述:2019年10月12日,陆昀强调需要明确竞争业务是智慧课堂和扫描阅卷,“不然我和BAT、新东方、学而思都不可以合作……其他股东还要找工作,他们也无法找工作了。”10月14日,陆昀向吴某表示感谢(确定陆昀主张的竞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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