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破裂离异,孩子随母亲生活。盼女成凤心切,母亲杨某狠抓孩子学习。可却狠过了头,涉嫌对孩子家暴。在法院发出人身保护令后,依旧不收手。
孩子外婆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要求撤销杨某和前夫安某的监护人资格,经过听证,开庭,4月20日,崇川法院做出判决:一、撤销杨某、安某为安某的监护人的资格;二、指定朱某为安某的监护人。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011年8月,杨某与安某协议离婚,女儿随母亲共同生活。自2018年起,杨某时常因女儿学习原因,对孩子实施辱骂、殴打等家庭暴力行为。2021年1月20日,崇川法院向杨某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她对女儿实施家庭暴力。
然而2021年3月15日、4月5日,杨某又因女儿未能完成其布置“提升作业”,两次使用烧热的铁铲烫伤了孩子的手部、面部。
申请人朱某说:“小孩接二连三为了学习上的事,小孩身上这里疼那里痛,我越感觉我们做奶奶的没尽到责任,希望你们法官能公断。”
杨某称:“都是在煮饭的时候,都是在星期一,铲子打她头的,她拿手挡的第一次,第二次她脸过来了,烫到她脸,我第一初衷不是故意打她脸打她手,没有,这两次动她都是因为作业没做。”
外婆朱某认为,杨某、安某作为孩子法定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侵害了孩子合法权益。而自己作为外婆,身体健康,为了孩子健康成长,申请撤销杨某安某的监护资格,由其担任监护人。崇川区人民检察院支持朱某的申请。
“解决小孩温饱,不给小孩受任何伤害,这两条我能保证。”朱某表示。
某称在收到法院人身保护令后,因女儿未能完成作业,自己用烧菜的铲子打女儿头部时不慎将其烫伤,并非故意。杨某称能够给予女儿良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而自己的母亲朱某并不能提供。
杨某说:“母亲想想好,不要任性的去争夺抚养权,因为这个社会不是说任性就有用,需要有钱的支撑,需要把小孩培养到一定的地步一定的台阶才有好的未来,这也是事实。”
案件审理期间,安某同意撤销杨某和自己的监护资格,由朱某担任监护人。法院同时委托专业机构对孩子的生活情况进行了家事调查并出具了调查报告,并依据相应报告,做出上述判决。
崇川区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顾狄表示:“今年实施的《民法典》明确了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应当履行的责任,其中就有不得实施家庭暴力,第二个就是我们的反家暴法也有相关的明确规定,未成年人法也做了相关规定。”
法院审理中,我们也了解到,杨某对孩子的学习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但却操之过急,保苗助长,让孩子不堪重负。
杨某说:“我希望说在小学的时候,她能把中学英语学完,到了中学有七八门课,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就可以暂时把时间花到其他科目上去。”
由于朱某夫妻都已经退休。对于孩子以后教育费用等问题,法院也做了工作,进行了调解。
朱某:以后上什么高等的学校我没能力,这个由他们父母。
崇川区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顾狄指出,上一次开庭的时候,他们双方也明确表示了,对于小孩的教育费用以及抚养费用他们愿意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