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从云南省大理州人民检察院获得了一份儿子亲手杀害父亲的刑事起诉书。检方指控,大理一男子常某才“为了减少病痛给父亲带来的折磨”,亲手将自己的父亲在家中勒死,并放入棺材内掩埋。检方认为,常某才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大理州南涧县无量山镇政府相关人员表示,该案确系在当地发生。而其同村的村民表示,常某才父亲有肢体残疾,无法劳动,常某才常年与父亲居住并照顾其生活起居,常某才在平时照顾父亲时,没有出现打骂或不耐烦的情况。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常某才提出公诉。 12309中国检察网 图
大理检方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常某才,1979年生,与父亲李某某二人共同生活。由于李某某常常饮酒度日,因此身体状况一日不如一日。李某某曾流露过死后将其埋了,不用通知亲属及邻里的意思。
2020年10月2日凌晨6点左右,常某才认为父亲李某某常年有病靠喝酒续命,“为了减少病痛给他带来的折磨”,于是他从房间中拿出了一根绳索缠绕父亲的颈部并将其勒死。待父亲死后,常某才将父亲尸体拉到离家200米远的坟地旁边,将尸体装入事先摆放好的棺材内进行掩埋。将父亲掩埋好后,常某才电话通知亲属,称父亲是醉酒跌死的。事发三天后,10月5日,常某才将作案时穿的衣物和父亲李某某生前的行李衣物在自家房后烧毁,随后便到当地派出所将父亲户口注销。
当年10月6日,常某才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南涧县公安局刑事拘留,10月15日经南涧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被南涧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经过相关部门鉴定,死者李某某的死因应为勒死。
检方公诉书中载明,儿子常某才与其父亲的姓氏不同。就二者的父子关系问题,上游新闻记者联系到了与常某才同村的村民进行求证,该村民告诉记者,二人是亲生的父子关系,由于李某某是从外地迁入,所以常某才随母亲姓。常某才母亲已经去世多年,家中就父子二人。
知情人透露,常某才常年与父亲居住并照顾其生活起居。常某才作案后,是村民发现了“情况不对”,随后警方介入。与常某才同村的村民告诉记者,常某才平时照顾父亲时,没有出现打骂或不耐烦的情况,“一直以来都是父子两个人相依为命”。
2020年12月18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向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起诉。检方认为,被告人常某才无视国法,“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常某才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从宽处理。
截至记者发稿时,大理州法院尚未公开此案的庭审情况以及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