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行网站消息,人民银行营管部4月23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因拒收现金,人民银行营管部对3家公司开出罚单。
北京民航安乐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对单位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对个人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北京联东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单位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对个人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北京兴泰顺科贸有限公司,对单位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对个人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据了解,这是人民银行营管部2021年以来,开出的第一批拒收现金违法行为的经济罚单。
去年12月,人民银行曾就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有关事项发布公告(〔2020〕第18号)。
公告强调,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现金是我国境内最基础的支付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消费及支付方式创新要坚持有利于畅通支付流通环境、有利于保障民生、有利于提升公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不得采取歧视性或非便利性措施排斥现金支付,造成“数字鸿沟”。
来源:综合自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时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