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水养鱼”!文昌法院这事干得漂亮

2021-04-26 12:24:51 作者: “放水养鱼”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4月26日消息(记者 吴岳文 文图)记者4月26日获悉,文昌法院日前成功执行和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巧用“善意执行”理念,既给申请执行人执行到位了部分案款,又以“放水养鱼”的方式让被执行人得以继续经营,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涉案公司大货车。

记者了解到,文昌某建材制品公司拖欠杨某货款16万元长达4年,经判决生效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多处工地停工,该公司生产的水泥制品销路不好,导致资金周转不开,不能支付杨某的货款。杨某向文昌法院申请查封拍卖该公司一台重型卡车。

执行法官罗法官电话通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余某将一台重型卡车交至法院指定地点。余某赶到法院说,2台重型卡车是其公司生产经营的必需品,如果被查封、扣押,生产出来的水泥制品就不能运送到客户手上,公司财务将更加恶化,请求法院采取灵活查封方式,先不予扣押该车辆,车辆仍由该公司保管使用,其生产经营所得利润将积极优先偿还债务。

罗法官了解到该公司近年来均积极应对所涉及的多起拖欠货款纠纷,并已陆续清偿了大部分案件的案款,目前仅存二宗案件尚未给付完毕。考虑到重型卡车是其生产经营的必需品,如果强制扣押拍卖车辆,该企业生产将陷入困境,部分工人将面临失业,容易引发更多矛盾和纠纷。罗法官便耐心将有关情况向杨某作了释明。

杨某一开始并不同意法院的处置意见。罗法官本着“善意执行、放水养鱼”的原则,从解决就业等多方面形势摆事实、讲道理,杨某思想开始动摇,罗法官再趁热打铁,责令该公司立即筹款2万元支付给杨某,且该公司负责人余某承诺自5月起每月至少清偿1万元,今年年底前清偿完毕全部货款,如存在任何一期未履行到位的情况,则由法院扣押并评估拍卖一台重型卡车。杨某同意了,双方握手言和。南海网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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