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杭州市公安局获悉,杭州警方日前会同市场监管、农业农村部门,对“3·18”制售假冒西湖龙井茶案等14起案件开展统一收网抓捕行动,共抓获涉案人员83名,缴获假冒西湖龙井茶5000余斤,涉案金额逾7000万元。截至目前,62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每年清明前后是西湖龙井新茶采摘上市的关键期,也是制售假冒伪劣茶叶犯罪活动的活跃期。2021年3月,杭州警方在工作中发现,不法分子从浙江省内外供应商处大量进购印有“西湖龙井”等商标标识的牛皮纸、铁罐、礼盒等假冒包装材料,将杭州市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以及绍兴市、丽水市等地的茶叶冒充“西湖龙井”灌入封装,通过杭州本地茶叶市场、景区茶叶店等线下门店对外销售。
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深入开展线索排摸。经查,其中的刘某犯罪团伙在河北省保定市开办公司,专门从事假冒茶叶包装、仓储、销售,并招揽数十名员工在一些知名电商平台开设网店20余家,大肆低价销售假冒西湖龙井茶叶。
4月7日,杭州警方组织400余名警力,会同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在浙江、北京、上海、河北、福建、江苏、江西、安徽、山东等9省份对“3·18”制售假冒西湖龙井茶案等14起案件开展统一收网抓捕行动,共抓获涉案人员83名,捣毁制假窝点18个、售假门店32家,缴获假冒西湖龙井茶5000余斤、印有“西湖龙井”等商标标识的假冒包装材料及各类茶标60余种共计30余万件,涉案金额逾7000万元。
截至目前,62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据悉,本次专项行动是杭州警方历年来首次以保护本地“中国驰名商标”知识产权为主题开展的集中规模化打击。
(原题为《杭州警方破获制售假冒西湖龙井茶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