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三少年殴打侮辱老人,警方已介入调查

2021-04-29 22:45:07 作者: 福建漳州三少

极目新闻记者 贾淑瑞 王鹏

三名少年多次殴打、侮辱一精神障碍老人,并拍摄视频,在网上引发关注。福建漳州东山警方通报称,3人已到案接受调查。4月29日,极目新闻记者采访获悉,遭殴打的是一名孤寡老人,与三名少年不同村,当地村委会称此事已处理好。

4月27日,福建漳州三名少年多次殴打、侮辱一名老人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画面显示,三位少年将水和粥泼在老人的身上,把搪瓷盆扣在老人的头上,并将湿拖把朝老人的头上和面部砸去;三人有说有笑,并将过程拍成视频上传网络。

4月28日,东山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林某杰(15岁)、林某鑫(14岁)、何某宏(14岁),3人均临界辍学,4月23日,3人在东山县陈城镇白埕村殴打侮辱精神障碍老人林某清,并拍摄视频,目前3人在家人陪同下均已到案接受调查。

据介绍,临界辍学是指不稳定就学。学生有厌学情绪,偶尔溜学,经家长、学校、乡镇等做大量思想工作,劝返学校上课。

4月29日,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上白埕村一村民。他介绍,这名老人年近八旬,精神方面存在问题。还有人曾见到老人被锁在屋子里。殴打老人的三名少年并不是白埕村人,有两人家住隔壁黄山村,另一名是西埔镇人。记者多次致电东山县陈城派出所,但无人接听。

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白埕村是东山县农业农村局对口扶贫村。该局一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已询问村干部,此事已经妥善处理好。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吴正平律师认为,根据《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在实施故意杀人等八种恶性犯罪时,才负刑事责任。所以本案三名少年虽有暴力犯罪行为,但不承担刑事责任。虽然如此,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将未成年人交由政府收容教养。同时,对于被害人的损害,三少年的监护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除此之外,应当重视的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也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吴正平律师认为,根据《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在实施故意杀人等八种恶性犯罪时,才负刑事责任。所以本案三名少年虽有暴力犯罪行为,但不承担刑事责任。虽然如此,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将未成年人交由政府收容教养。同时,对于被害人的损害,三少年的监护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除此之外,应当重视的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也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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