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男子试工当天猝死!家属索偿超百万

2021-04-30 22:41:16 作者: 东莞一男子试

工伤保险在未出现工伤事故的情况下看似作用很小,实则对保护劳资双方权益作用很大,不可忽视。

社保部门认定事故属于工伤

事发于今年2月23日,死者肖某当天到东莞市智宏机械有限公司“上班”,做“焊工”。

据东莞市智宏机械有限公司老板徐先生说,肖某当天是试工,按照公司用人程序,要通过试工考察其是否符合公司的用工标准,才决定是否为其办理入职手续。

肖某当天工作到晚上20时58分,当时生产车间已经关闭电气,肖某离开车间岗位到茶水间拿茶杯接水喝的时候突然倒地。事发后,工厂工友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约21时10分,120急救车赶到现场,立即将肖某送往当地医院抢救,最终肖某未能抢救成功。医院给出的诊断结论是“猝死”。

生于1975年的肖某正值壮年,突然离世,给家人造成巨大打击。

负责此事工伤认定的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江镇分局的李先生向记者介绍,基于肖某是在工厂试工,且事发地点在工厂内,双方虽未签劳动合同,但肖某的情况事实上已构成用工关系,符合工伤认定。企业若有争议,可在接到认定书后申请行政复议或于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月28日上午,本报记者致电肖某的家属,家属表示,肖某出事当天确实是第一天在东莞市智宏机械有限公司上班,也确实还没有签劳动合同。事实上,其之前在这家企业上过班,后来辞职了,这次是再次回到工厂上班。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认定了,这个事故属于工伤,所以要求企业按照工伤标准来赔偿。

企业老板叫苦喊冤

“家属要求赔偿120万元,我们根本赔不起。” 东莞市机械有限公司老板徐先生直呼很冤,肖某还没有正式入职,当天只是来本公司试工。公司并没有正式录用他,没有理由让公司承担责任。而且是由于自身疾病死亡,不是因公受伤。

事实上,公司已经给了5万元的丧葬费。双方目前还在因为赔偿问题僵持着。对于社保部门给出认定是工伤的意见,东莞市智宏机械有限公司老板徐先生表示不同意。

关于这个伤亡事故,公司也已经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了回复。除了提出肖远当天只是来公司试,不算工伤的意见外。还提出其他意见,肖某在入职时填写虚假材料,本次死亡因有其自身承担。加上其自身具有重大疾病,却未在填表时未作任何说明。公司事后查阅资料发现,肖某在2019年曾在公司做个半个月,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离开。在入职体检表上,也注明“二级高血压”,可这次却未向公司做任何说明。东莞市智宏机械有限公司认为,本次死亡事故也是由于其自身疾病造成,跟公司无关。

律师说法:工认定有争议

针对此事,广东冠融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舒荣向记者介绍,这个工认定存在争议,按照法律规定,若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此种情况可认定工。此案中肖某事发地虽在工厂内,但不是在工作岗位上,且肖某本身患有疾病,即使是按照工赔偿,也应承担部分责任。舒荣建议企业按法律程序提起诉讼。

事实上,类似这种自试工当天就出现悲剧的情况,并不是孤例。2020年10月底,上海金山区朱泾镇一企业也遇到同意的情况,男员工入职2小时后猝死。家属称死者受雇于防护公司,在岗位上猝死,公司于情于理都应为其死亡承当责任,要求一次性补偿140万元。公司却认为员工刚到岗仅仅2个小时,公司也未安排重体力劳动,是员工身体原因导致悲剧发生,公司没有过错,只能从人道主义角度给予适当补偿。此事最后经过调解,工伤认定赔偿90万,企业人道主义补偿5万。

(原标题《东莞男子试工当天猝死 家属索偿超百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