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执行 法官当上“羊倌”

2021-05-02 15:48:07 作者: 跨省执行 法

东北网5月2日讯(付建国 记者 佘雨桐)法官外出执行,未找到被执行人,却发现了他的羊群,执行现场法官当起“羊倌”。近日,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借款纠纷案。

执行现场

被执行人孙先生与王女士原是夫妻关系,住在吉林省松原市农村。2018年年初,二人为了谋生,做起养羊的生意。当时,由于资金短缺,二人向申请执行人李女士借款15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两年。借到钱后,二人购买多只小羊羔。然而,二人在养羊过程中,因家庭琐事产生重大矛盾,致使夫妻感情走向破裂。最终,二人协议离婚。

借款到期后,借款人王女士与孙先生并未偿还借款。经李女士多次索要未果,2020年7月,其将双方诉至大庆高新法院,要求两借款人共同偿还借款本息共计15万余元。

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王女士与孙先生给付李女士借款本金15万元,并驳回了其它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王女士、孙先生仅偿还了5万元。此后,未再偿还借款。

今年4月初,李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现场法官驱赶清点羊数量

接到卷宗后,执行局法官查阅卷宗,并进行网络查控,查找二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后,未发现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

随后,法官又联系二被执行人,但对方一听是执行干警,就立即挂断电话,避而不见执行干警,致使案件的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4月29日晚上,申请人李女士向法官提供了被执行人孙先生父母的住所地及40头羊的财产线索。

第二天,法官带领执行干警赶赴松原前郭尔罗斯县一村屯,对执行干警“突然造访”,孙先生父母顿时惊讶,并以“不了解情况”拒绝提供孩子下落。法官耐心对其释法明理。经过一个多小时劝说,孙先生父母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孩子借钱买的羊,就是自己养的羊,在与法官谈话中,对这一事实进行了自认。

孙先生父母虽认为孩子借款应当还,但其以孩子欠钱与己无关、无力还款为由,拒不配合法院执行。

固定证据后,孙法官遂对孙先生父母进行再次释法,告知其如再拒不配合,将追究其法律责任。慑于法律的威慑威严,孙先生父母同意配合法院执行,同意用羊来还债。

随后,执行法官当“羊倌”,一边赶着羊,让羊进入羊圈,一边联系申请执行人,联系买主,将羊出售变现。

被执行人弟弟通过手机转账方式将10万元转给申请执行人

谈好价格后,正要交易时,被执行人的弟弟听到村里人议论父母卖羊,便快速来到执行现场,认为现在卖羊不合算,而且有一些还是用于繁殖的母羊。

为了保住羊,被执行人弟弟主动与法官进行了沟通,并表示愿意代哥哥偿还全部案款。

随后,被执行人弟弟通过手机转账方式将10万元转给申请执行人李女士。至此,一起借款买羊的民间借贷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