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通讯员 杜艳 华怡雯
“我要报案,有人对未成年人实施了侵害!”2021年4月18日,江苏无锡警方接到一通报警电话,对方称在滨湖区某小区内看到一男子引诱一小姑娘走进草丛,疑似实施性侵。公安机关当天即根据市民报案线索,锁定犯罪嫌疑人并将其抓获。面对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某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案件移送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张子扬审理发现,这起案件之所以能如此迅速破获,报警人张某和李某功不可没。张某和李某是案发小区的绿化工人,4月18日中午,他们在休息时突然发现河对岸有一名五六岁的小姑娘跟着一名成年男子走进草丛里,男子对小姑娘有过分亲密的举动。
“我觉得情况不太对劲,又不能确定那个男人在侵犯小女孩,就用手机将他的举动拍了下来。”不多久,男子和小女孩就离开了,张某和工友李某一起仔细查看所拍视频,确认这名男子对小姑娘实施了侵害,便立即报警,并提供了视频和其离开时的轨迹线索,协助警方于当日下午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
张子扬认为张某和李某的行为是“见义勇为”,应该受到表彰。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他思索,若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与褒奖见义勇为行为结合起来,必能激励更多人勇敢地站出来,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践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精神,有力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
5月17日,该院遂向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将张某和李某确认为见义勇为人员,并由区见义勇为基金会予以褒扬。区公安分局很快按照检察建议,履行相关程序后,正式确认二人为见义勇为人员。5月27日上午,区见义勇为基金会举行仪式对张某和李某进行表彰。该院根据“1123”护未网络工作机制聘请二人为“护未小滨”信息员,鼓励他们继续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贡献力量。
为让“社会保护”成为常态,滨湖检察院还牵头与区公安分局、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共同制定了《关于建立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见义勇为人员确认与褒扬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从基本原则、线索处置、联合褒扬、信息流转等方面对“护未”见义勇为人员的发现、举荐、确认、褒扬进行了全面规定。
与此同时,该院还依托“智慧检务”,创新研发了“护未小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云平台。该平台集监测预防、发现报告、事件处置、研判转介、帮扶干预、动态监督六大功能为一体,借助此平台,无论是公安、民政、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还是医生、教师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人员,甚至是普通群众,都能即时提供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或面临侵害危险的线索,实现信息汇总,缩短发现时间,让相关部门及时介入处置,从而大大降低未成年人遭遇侵害的概率,提高事件处置效率。
“‘护未小滨’云平台的建立,将有效助力‘护未’见义勇为人员的褒扬、奖励工作,激励社会公众积极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该院分管未检工作的副检察长胡颖指出。
2021年6月1日,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正式施行,这正是祖国母亲送给孩子们的一份“法治礼物”,希翼每个孩子都能无忧成长。该院检察长陈利群表示:“《未保法》的修订,正是回应社会关注的堵点痛点,为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法律保障。检察机关将立足职能,进一步加大涉及未成年人利益的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维护好孩子们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