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年检车辆发生事故 保险公司不免责

2021-05-28 21:04:58 作者: 未年检车辆发

肇事者驾驶逾期未年检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以车辆未年检为由拒赔,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应承担保险赔偿责任。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起特殊的交通事故案件。

2019年5月21日,吴某驾驶摩托车从安定镇往县城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安定镇大桥村某路段时与陈某驾驶的小汽车相撞,造成吴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发后,吴某住院治疗,发生医疗费25320元,后吴某伤情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陈某驾驶的小汽车2019年4月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不计免赔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2019年6月,交警大队认定吴某负事故次要责任,陈某负事故主要责任。

保险公司主张陈某驾驶的车辆在事发时逾期未年检,属于商业三者险的免责范围,其在第三者责任险责任范围内不应当承担保险赔偿责任。该院认为,陈某驾驶的肇事车辆年检有效期至2019年3月,2019年4月在保险公司投保,该车在事故发生时虽未进行年检,但在事故发生后经检测合格,不存在引发本案交通事故的技术性能问题,交通事故发生与车辆未按时年检无因果关系,故保险公司以陈某驾驶的车辆在事发时逾期未年检为由拒绝赔偿,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湖南讯/余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