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渐渐热了起来
青海人的“浪山”已经开始了
和一群志同道合的人
找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
吃吃喝喝一整天是格外解压的事情
但是在茶余饭后
有些娱乐活动不能干
要不然
就会演变成一场无妄之灾
近日
互助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
法庭判决被告王某某
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
向原告赵某某赔偿
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费
误工费、护理费等合计294639.24元
而这件事情的起因
就是因为饭后的一个小娱乐
打弹弓
2020年5月16日下午17时左右, 被告王某某在互助县威远镇梦幻谷附近与朋友烧烤时,在土堆上放置易拉罐,用弹弓对易拉罐进行打靶玩耍时,将对面彩钢房门口原告赵某某左眼打伤,随后报警并住院治疗,被诊断为左眼球破裂萎缩并摘除。原告分别两次就治于青海省人民医院,共住院25天,住院期间花费了医疗费、伙食费、交通费等费用。2020年8月12日,原告委托青海某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原告被鉴定为左眼球破裂伤致左眼球萎缩,左眼球破裂伤剜除术后,构成七级伤残。2020年12月8日,互助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王某某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向本院提起公诉,经本院依法审理并于2021年3月4日作出刑事判决,对被告人王某某以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现原告对民事部分另行起诉,要求被告赔偿人身损害各项费用共计408711.24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健康权依法受法律保护。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承担侵权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依据上述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打弹弓
童年回忆里的游戏
但是大家对弹弓的威力
没有明显的概念
目前弹弓还没有被认定为管制器具
但其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容小觑
不能将弹弓作为孩子的玩具
如果确实是弹弓爱好者
一定要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使用
来源:互助法院
来源:格尔木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