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越野赛事件多人被问责!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如何认定?律师有话说

2021-06-12 22:00:50 作者: 白银越野赛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三)其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本次事件中,共有21名参赛选手死亡,8人受伤,确认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前提下,相关责任人员可能会面临三到七年有期徒刑的法定刑。

无论如何,白银越野赛事件后果之严重,教训之惨痛,令人辗转唏嘘。21条生命的代价再次敲响警钟,公共安全责任重于天。事实上,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高空抛物罪、妨害安全驾驶罪、危险作业罪等多项新增罪名也已体现出刑法对公共安全的高度关注。至于本案涉案人员如何定罪量刑,且静待司法机关的公正裁判。

作者 | 刘鑫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刘艳燕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资深顾问

来源:上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