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人民币现金 鹰潭一公司被罚

2021-06-16 06:09:05 作者: 拒收人民币现

江南都市报讯 曾子怡、全媒体记者范晶报道:日前,人民银行鹰潭市中心支行发布《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表》,鹰潭市麦子熟了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拒收人民币现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为此,该行对该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1000元罚款,对其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500元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在中国境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拒收人民币现金是违法行为。公众如遇拒收人民币现金,可保留证据并向当地人民银行投诉举报。

来源:中国江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