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后,姜文华先是被高薪吸引,进入了苏州大学任教,但五年合同到期后未能获得续约。有说法称,他后来辗转通过人才引进,获得了进入母校复旦大学的机会,其中也有王永珍的帮助。
〓 苏州大学任教时期的姜文华,头发仍旧比较浓密
没想到,6年后,姜文华对曾经帮助过他的王永珍,拔刀相向。
高知沦为杀人凶手,受害者还是学院书记,其中的想象空间实在丰富。
大家脑补着,姜作为一名自小聪慧的高材生,选择的还是最艰难晦涩的数学学科,曾经留学海外又选择归国,最终竟然落到为一份岗位愤而杀人的地步,其中,必定是出了什么差池。
想象力更丰富的,还把身为书记的王永珍当成了压制他的代表,认为是官僚主义的评定制度,使得普通的姜老师,一直在遭受不公平的待遇。
人情世故
于是,具有本土特色的青年教师“非升即走”制度在此时被推了出来。舆论大多认为,这样一个被异化了的不合理制度,是酿成这一悲剧的最大根源。
网友们推测,姜文华杀人的原因正是在于他和复旦签了6年的合同,合同到期后没有获得续聘,才导致他心灰意冷,酿成大错。
但,真的是因为“非升即走”制度吗?
青年教师的“非升即走”制度,来源于美国的终身教职制度(Tenure-track)。
制度规定,如果教职工规定时间内学术成果达标,就可以获得终身教职,除非有学术不端等重大丑闻,就可以在工作岗位上一直干到退休;如果没有能达标,就只能走人。这就是“非升即走”(Up or Out)。
“非升即走”在美国已经实行了50多年,但从2003年起,才引入中国,这十几年间的发展,似乎是有点“水土不服”。
在新体制下,“青椒们”(大学青年教师自嘲的说法)往往只能和高校签订3-6年的合同,而到期考核一旦不通过,就只能再找下家。
“青椒”们开始面临更激烈的竞争,高强度劳动和巨大的竞争性考核压力,笼罩在青年教师的头顶上。
高校的“非升即走”制度卷不卷?
答案是肯定的。
在部分高校,竞聘失败率甚至高达97%。这也是“非升即走”制度在中美最大的不同:
在美国工作的“青椒”说,他们的考核,是完成劳动合同里的契约工作量——发表多少论文、完成多少教学工作,只要符合要求,就可以获得续约,并没有名额或者考核率的限制。
而在中国,终身教职的总人数往往是固定的,这便意味着“青椒们”不单要取得公认的科研水平,还要赢过同期进来的同行,这就使得原本用来激励和选拔人才的制度,变成了“养蛊”。
但是,姜文华杀人的选择,一定是高校内卷造成的吗?
未必。
第一, 姜文华学术水平确实高,但是,他的优秀论文多半是博士时期的产出,在复旦的6年间,他的论文数量和质量都一般,比美国普通高校的tenure标准都还要低一些。
第二, 根据复旦校友的反馈,姜文华被解聘的根本原因,并不是因为他论文产出不高,而是他曾经出过重大教学事故。2019年的一次课上,他言行反常,指着学生说学生要害他,跟学生发生冲突,近两年都无法继续安排教学工作。
第三, 有同事称,在复旦工作期间,姜文华曾经被诊断为“抑郁症”。
事实上,这是一条非常重要的线索,抑郁症患者可以被随意解聘吗?在大学任职期间出现抑郁症,算不算工伤?抑郁症患者多半是自伤,这一次却发展成杀人,姜是否有其他的心境障碍,是否说明我们的心理健康工作,实在是干预得太少?
可惜的是,这些问题却未见讨论。
大多数网友们,只是执迷于自己的脑补,利用这样一出悲剧,去表达自己的主张。
仅仅通过目前网上碎片式的描述来理解姜文华,是片面的。
在没有切实证据的情况下,把这位青年教师的杀人行为想象成受压迫者的最后反抗、把他塑造成为推动制度变化的革命者,是自私的。
而死去的书记王永珍,在舆论中也俨然成为了威权的象征。
一条“死的有点晚”的暴戾评论,竟然获得了上万的点赞。
仅仅因为他身居高位,大家就把他想象成推波助澜的施害者。
但他又何尝不是一个完完全全的受害者呢?
解聘的决定,是学院集体作出的,王永珍只是一位宣读者。
王永珍出身农村,本科就读于兰州大学化学系,后考研成为复旦研究生,毕业留校做政工干部。他的妻子是乳腺癌患者,孩子还在念大学,出事后,家人很拮据……
如果说大家同情姜文华,觉得他作为“小镇做题家”的代表,却没有掌握好自己的命运,那么王永珍,又何尝不是另一位农村出身,原本可以靠读书改变命运的苦孩子?
但是他的生命,终结在了49岁。
每一次发生悲剧的时候,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放在杀人犯的身上,深挖他的成长背景,试图分析出他杀人的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