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信用卡欠款被银行起诉,自称仅在申请表上签名拒还款

2021-06-17 20:08:05 作者: 南昌:信用卡

在空白信用卡申请表上签名 视为对合同相对方无限授权

近日,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审结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信用卡申请人提出其仅在申请表上签名,其他内容均系银行业务员代为填写,其无需担责的辩解,未获法院采信。法院依法判令借款人孙某返还信用卡本金16620元及利息、分期手续费、违约金等费用。

孙某系某公司员工,2017年2月,某银行工作人员上门为某公司的职工批量办理信用卡。孙某得知后欣然前往并申办,其简要听取信用卡相关功能和费用的介绍后,同意申办信用卡,并在申请表上签名确认。随后,申请表上其他基本信息其提交了身份证和电话号码后,同意由银行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嗣后,孙某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未能按合同约定还款并出现逾期。原告提交的余额构成表显示,截止2020年10月28日,被告孙某尚欠借款本金16620元、利息1820元、分期手续费582元、违约金6219元。某银行清收未果,遂依法诉至法院。

庭审中,孙某提出其仅在申请表上签名,其他内容均系银行业务员代为填写,且其学历仅为初中学历,申请表上载明其为大学本科。因信用卡相关资料并非本人填写,纯属空白合同,故其无需担责。

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审理后认为,

其一,并无证据显示本案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孙某自愿申办信用卡,并无证据显示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合同为无效的法定理由。

其二,在空白信用卡申请表上签字,视为对合同内容的无限授权。孙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需对自己签名、捺印行为负责,尤其是在空白申请表上签名、捺印时应预见和承担更高的风险。现孙某明知申请表中基本信息栏空白仍然签署,对相应的法律风险采取漠视的态度,应视为对合同相对方的无限授权。

综上,本案信用卡申办行为应认定为孙某的真实意思表示,孙某亦持卡消费,双方形成信用卡借贷法律关系。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判决送达后,原被告均服判息诉。

法官说法:

签署空白合同存在重大的法律风险。社会公众在签订相关合同时,应当仔细审核合同内容,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在自身充分清楚、理解双方权利义务的前提下审慎签字。否则,签署空白合同即无限授权合同相对方在空白部分可以填写相应内容,等于将自己的合同权利拱手让人,由此造成巨额的损失,只能自己买单。

来源: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来源:江西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