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在一起首要目的是健康、快乐,彼此成为更好的自己,逐步从爱情迈入婚姻,成立自己的小家,有属于彼此的孩子,这样的日子才是美满和幸福的,也是许多男女都追寻的结果。
然而并非每一对男女都能遇到命中注定的另一半,特别是在年少的时候,总以为遇到的那个人就是自己今生的全部,费尽全力甚至达到众叛亲离的地步才在一起,却没有换来美好又幸福的日子,一点点被平凡的生活,和一地鸡毛的琐事打败,可这时候后悔也来不及了。
这也正是父母阻止孩子们冲动在一起时的那句老话“也许你现在会怪我,可是你将来会感谢我”,因为父母毕竟是过来人,也是真心希望你幸福的人,有时候不听老人言,真的吃亏在眼前。
孙佳出生在农村,和邻村的刘伏军从小就是同学,可以算上是青梅竹马,相识多年的两人也在年少懵懂中产生了情愫,那个时候的爱情没有一丝一毫的污染,也让情窦初开的孙佳觉得刘伏军就是可以照顾自己一生一世的人。
孙佳这个想法和她父母有重男轻女的思想有关,因为不被重视,眼中缺乏安全感,因此急于找到寄托以及逃出那个家。
然而对于俩人的恋爱,家里人却产生了反对,倒不是家里给孙佳找了更好的婆家,而是刘伏军家实在太穷了,即使父母重男轻女也希望女儿嫁一个差不多人家生活,不想让她和刘伏军过苦日子,但是这些话对于孙佳来说全是耳旁风,毅然决然地和刘伏军在一起,并且在20岁那年以外出打工的名义,在县城里租了个房子,和刘伏军过上了同居生活。
因为没有什么文化,孙佳和刘伏军来到了同一家酒店打工,孙佳当服务员,刘伏军当保安,收入虽然不高,日子过得也紧巴,但能互相照顾,而且毕竟有了两个人自己的家,甜蜜的爱情在这里生根发芽,让孙佳对于未来有了无限的期待。
然而不久孙佳就发现刘伏军和不少其他小服务员勾勾搭搭,让他俩也因此时常吵架,孙佳希望刘伏军能为他俩的未来多思考一下,可是刘伏军却认为孙佳管东管西实在太烦人了,渐渐地,这些争吵成为了生活的主旋律,孙佳的哭闹,刘伏军的暴躁脾气也让这段爱情逐步走向了畸形的道路。
然而这段期间,孙佳曾两度怀孕但都因为生活不稳定而流产,由于为了省钱,孙佳在流产之后没有好好的休养,还因此得上了妇科病,甚至还会影响身体和以后的生育。
在孙佳眼中,这一切都是因为刘伏军,他本应该对自己更好更关心,可令她心寒的是,她辗转多家医院治疗妇科病,需要人照顾的时候,刘伏军对她却不管不顾,对于孙佳的要求也不理,甚至粗暴地回复孙佳说:
“你怎么那么矫情,别的女人流产也没你这么多毛病啊。”
这一句是真的伤到了孙佳的心,因此没过两个月,孙佳和刘伏军就正式提出了分手,然而并非是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俩人因为分手费没有达成共识,刘伏军立马就再也不理孙佳,而孙佳在一起工作的闺蜜支持下,直接控告了刘伏军,要他赔偿自己包括医药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等2.5万元。
至此,曾经青梅竹马的爱人彻底撕破了脸皮,孙佳大骂刘伏军是渣男,对他说“这些都是你欠我的!”可最终法院只判处刘伏军陪孙佳7000元的医药费,其它要求都被驳回。
孙佳的惨痛教训其实从她瞒着父母和刘伏军婚前同居时就已经注定。因为女孩追求爱情没有错,但是凡事都要有一个底线,不想受父母的摆布找男友是她的自由,然而婚前同居却是让自己走上了一条万劫不复的道路。
什么是婚前同居,就是没有任何法律保证的前提下,让男女过上了夫妻生活,说直白点就是没有“证”的夫妻,把自己的一切都交给了对方,特别是女孩,最宝贵的身体轻易托付给对方,以为会换来珍惜和幸福,可事实正好相反。
这就如同末那大叔在聊父母要彩礼时说的那句话:“一定要彩礼不是贪财和固执,而是因为她想让婆家人珍视你的到来。大部分人对付出过的东西才会珍惜,对空手得来的会挥霍。这不是什么套路,这是人性。
这对刘伏军也一样,轻易得到了孙佳以及她的付出,没有一丝一毫想要珍惜的样子,自顾自地认为那些都是应该,而孙佳也不懂得自尊自爱,才让自己一而再的怀孕流产,甚至患上妇科病。
这个结果也许是刘伏军的错,可又何尝不是孙佳太不自重的问题呢?就如法院判决刘伏军只赔付医药费,而驳回了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的结果一样,
爱情是两个人的事,一个巴掌拍不响,并不是单一方的责任,孙佳也要为自己曾经的放纵以及任性负责。
亦舒在小说《我的前半生》中对于女性有过这样的要求:
“自爱,沉稳,而后爱人。”
这也应该是每一个女性对自己对生活的态度,把爱自己当成所有爱的前提,毕竟如果一个人连自己都不爱,还如何奢求别人的爱呢。
在爱情的世界中,付出感情没有错,但一定要自重自爱,也多听家里人的意见和建议,也许最终决定握在自己手里,但是绝不要无视那些话语,除此之外多给自己一些选择的机会再下定决心,睁大双眼去挑选那个可以寄托的人,才能获取一辈子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