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刘艺龙 熊颖琪
近日,天津“黑老大”刘凤学的二审刑事裁定书公布,其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观海解局注意到,刘凤学犯下10余宗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敲诈勒索;串通投标、强迫交易;行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强迫卖淫、故意伤害、赌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窝藏、包庇。
目前,刘凤学背后的5把“保护伞”已被披露出来。
“小弟”在监狱门口放炮迎接“黑老大”
刘凤学,曾用名刘学,男,1986年7月14日出生于天津市宁河区,初中文化,天津市盛兴达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兴达通公司)实际控制人。
刘凤学犯案不少。判决书显示,刘凤学曾因实施暴力犯罪多次被判刑入狱:
2006年3月10日、2006年9月6日因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被两次判刑,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2011年4月15日被释放;
2011年12月14日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2012年6月27日被释放;
2013年12月13日因犯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2014年7月23日被释放;
2014年12月30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16年7月31日被释放。
值得一说的是,2016年7月刘凤学监狱即将刑满释放时,其多名“小弟”组织人员、安排车辆、拍摄视频,高调迎接刘凤学出狱。
当年7月31日,刘凤学的多名“小弟”及宁河、滨海新区汉沽、宝坻、蓟州、武清、天津市区等多地的社会闲散人员驾乘近百辆豪车至津蓟高速蓟州收费站聚集,部分人员驾车到监狱门口迎接。
刘凤学在众人簇拥下高调出狱,其多名“小弟”在监狱门口附近燃放烟花爆竹。
为“迎接”刘凤学“回归”,其车队在往返途中多次变换队形,强行占用高速公路全部行车道及应急车道,并拍摄视频。
出狱后不久,以刘凤学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该组织以盛兴达通公司为掩护,凭借胡泽顺提供的巨额款项实现资金积累,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其中组织成立期间通过承接或者参与工程实际获得款项1790余万元,获取巨额利润,实际聚敛其他财产80余万元,此外还非法占用两万余平方米土地用于违法建设、使用,所获巨额经济利益通过多种方式用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判决书显示,该组织以暴力、威胁或者“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共计实施具体违法犯罪活动34起。
刘凤学在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宣判后,刘凤学不服提起上诉。
今年2月,刘凤学的二审裁定书公布,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强迫卖淫、非法持有枪支
此次刘凤学的二审裁定书披露其共犯10余宗罪,其中包括强迫卖淫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
2017年3月,刘凤学等人与王德才在一会馆娱乐后,叫歌厅领班经理郭某龙找女服务员王某凤来,王德才企图与其发生性关系,被王某凤拒绝。
为此,刘凤学等人辱骂、殴打郭某龙。王某凤因惧怕刘凤学等人,被迫与王德才发生性关系。
2018年夏天,刘凤学与他人在天津市一房屋内,将数支枪形物拆解,用白布、胶带对枪支零件进行缠绕、包裹后分装。当晚,刘凤学将部分零件装于渔具包内,交由阎德旺非法藏匿。
判决书显示,2019年11月16日,公安机关在河北唐山一小区内查获刘凤学交给阎德旺藏匿的枪支零件共74个。经鉴定,缴获的74个零件均为枪支散件。
五把“保护伞”落马
观海解局注意到,在刘凤学认定的诸多罪名中,还包括行贿罪。目前,该涉黑团伙的多名“保护伞”已被披露。
2019年4月,天津通报17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其中,天津市公安局北京工作处副处长孙海波、宝坻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张文春、市委政法委四级主任科员王远、宁河区农委主任李福光、区财政局副局长李怀军,都被指明为刘凤学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
通报显示:孙海波接受黑社会性质组织首要分子刘凤学请托,出面宴请办案人员,说情干预,并接受其安排的旅游,此外还打听、过问刘凤学亲属涉嫌犯罪案件。张文春、王远收受刘凤学给予的钱款,向有关负责人说情、打招呼,帮助刘凤学逃避扫黑除恶专项打击。
在“美丽村庄”建设和“一事一议”等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李福光、李怀军违规向招投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打招呼,致使多个工程项目被刘凤学等人串通投标并中标。
此次刘凤学的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2018年4、5月间,刘凤学为逃避刑事处罚,与天津市政法机关工作人员王远预谋后,给王远30万元现金用于向时任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局长刘某行贿,但该钱款未交予刘某,案发后已上缴纪律检查机关。
观海解局查询发现,上述五人均已落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