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李女士于2020年8月6日生下第3个孩子。4个月后,尚在哺乳期的她被工作单位杭州市萧山区河庄街道办事处解除劳动关系。李女士认为,用人单位在她哺乳期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违法,向仲裁委申请裁定原单位支付赔偿金和补发工资14余万元,但被驳回。目前她已经委托律师起草起诉书,近日将向法院起诉原工作单位。李女士表示,自己的目的并非为获得经济赔偿,而是通过裁决确认用人单位开除哺乳期员工的行为违法。
我觉得不该因为李女士是生3胎就把还在哺乳期的李女士开除。每个女性都有自己的生育权利,如果三胎不合法,为什么要让她生三胎。虽然目前只是全面开放了二胎,还没有全面开放三胎,但是有不少人大代表、专家呼吁要开放三胎缓解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养老情况,想要现在东北全面开放三胎但普遍生育意愿不大。如果连女性基本的生育权利、哺乳权利以及职场权利都没有办法保障的话,凭什么要求开放三胎,让女性为生育不停地牺牲自我呢?你怎么看呢?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