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子用“跑分”平台 转移诈骗赃款3000余万被抓

2021-06-20 10:29:46 作者: 3男子用“跑

犯罪嫌疑人张某、张某某、吴某被刑拘

警方缴获的作案设备

本报讯 吕荣飞 记者杨小军报道:电信网络诈骗猖獗,但骗子大多躲在境外作案,他们往往在境内寻找培植帮凶,以帮忙将赃款转移。6月5日,玉山县公安局就成功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侦破系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据介绍,玉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近日获悉一条线索,有一个帮助电信网络诈骗集团“跑分”的犯罪团伙隐匿在玉山。何为“跑分”?“跑分”就是电信网络诈骗集团骗到受害人的钱款后,要立即将赃款分流转移至千千万万的子账户上去,以规避赃款被冻结。而要转移分流赃款至各级子账户,就需要人工去操作,他们事先招募好“马仔”,一旦骗到钱款,立即让这些“马仔”进行运作,以最快的速度将赃款转移分流出去。

该刑警大队获悉线索后,立即进行缜密侦查。6月5日中午,民警确定该“跑分”团伙聚齐,全部躲在县城某出租屋内,遂展开行动。当天14时许,民警冲进出租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3名犯罪嫌疑人擒获。现场缴获涉案银行卡28张、笔记本电脑1台,POS机3台,U盾和K宝11个,涉案手机17部,以及部分赃款。

“干了大约一个月时间,操作了3000多万!”在公安机关,3名犯罪嫌疑人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张某某、吴某,均为鄱阳县人。据犯罪嫌疑人张某供述,今年3月下旬,玉山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湖南警方抓获处理)到浙江宁波市找到他,让他从事网上转账“跑分”活动,说非常赚钱。

张某说,他当时在浙江宁波没事干,听说有这么好的赚钱项目,非常心动,就问刘某该怎么搞。刘某当时只是为张某介绍了一下“跑分”的概念,说每跑一笔可以得到千分之五的回扣,一般情况下,一天赚几百元是没有问题的,做得好的话,一天赚几千元也很正常。刘某抛出的巨大诱惑,让张某心里怦怦乱跳,明知道这是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做帮凶,他依然毫不犹豫地一口答应“要干”。

见张某答应了,刘某让张某回去等消息。今年4月初的一天,刘某通过微信发信息给张某,说在玉山县城已经租好房子,让张某赶紧过来“干活”。张某马上赶到玉山县,刘某便教他具体操作步骤。

“要有银行卡和跑分软件,这两样是最基本的工具。”张某供述说,刘某首先教他下载注册了一款名为“电某”的APP,这款APP类似微信,可以群聊。

张某注册后被拉入一个群,接着就开始正式抢单“跑分”。所谓抢单“跑分”,是指张某用自己或收购来的银行卡接收电信网络诈骗集团打入的赃款,然后到“电某”APP的聊天群里去抢需要转账过去的下级子账户,抢到了单,就可以将收到的赃款转移至下一级子账户。当然,在将赃款转移至下一级子账户时,他要截留千分之五,比如说,他收到的“跑分”单是要求转账1万元,他只转9950元至下一级子账户,还有50元则作为他的运作费,积累到一定数额,就用POS机套现出来。

“最多一天抢了60单,赚了5000余元!”张某供述说,他跟着刘某干了一个月,因为“业务”不是太熟,刘某按照300元一天的标准给他开工资。5月初的一天,刘某在湖南永兴被公安机关抓获,他就开始单干了。因为这个犯罪活动难度不大,他熟悉以后,每天都能抢到单,最多一天抢了60单,为电信网络诈骗集团转账分流100余万元。

“有好的发财项目,不能忘了好兄弟!”张某说,自刘某被抓后,他虽然可以自己单干,但没有帮手不行,他于是打电话联系了鄱阳县老家的两个朋友张某某和吴某,让他们一起来玉山县赚大钱。张某某和吴某来了以后,他们分工协作,张某负责记账,张某某和吴某负责在“电某”APP里抢单,这样效率高了不少。截至被抓,他们共非法牟利15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张某某、吴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上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