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疑点:温州女秘书文员吴小姐当时没有报警,过了两年后才报警。
- 文员女吴某回应:工作不容易,怕反抗丢了饭碗;公司办公环境好,比较自由;公司同事对自己很照顾;董事长虽不好,但总经理对自己期望很高,觉得自己受重视;自己隐忍着,希望哪一天业务成熟了和男友一起寻找更好的地方。
- 结果:警方不给立案原因,警方称没有证据显示暴力胁迫。材料称,“他们第一次发生性关系后,吴小姐想到的不是去报案,而是要求董事长给他买避孕药。”
- 疑点:吴某的博客中称,自己曾拿过张某的2000元钱,还拍了一些她和张某发生关系时的“艳照”。吴某是否另有所图?
- 文员女吴某回应:一来,虽然她是大学生,但不是很懂法律;二来,她不想让内向的男朋友知道;还有一个原因是,这份工作是她的第一份工作,在此之前,她待业了很长时间,饱尝过找工作的艰辛,对于辞职,她犹豫过很久。至于那2000块钱,吴某称,是张某硬塞在她口袋里的。她曾想过还回去,但后来一想,自己付出了这么多,为什么要傻傻地将钱还回去呢?“我当时想,那些照片拍下来将来可能会有用。而且,我也有自拍的习惯。”吴某说。
- 北青网:网帖称女职员两年内被老板性侵犯30余次(图)
- 猫扑:温州女秘书受辱记:救救这个被老板长期蹂躏的打工妹!
- 华声在线:温州女秘书被性侵犯 警方为何不立案?
- 56网:温州女秘书自曝被老板性侵两年
温州女秘书文员是谁
文员女姓吴,出生于1985年,英语专业毕业,在温州一家科技公司工作,担任董事长女秘书。2010年3月,吴小姐网上发帖自爆两年间,其公司董事长张某华对她性侵犯30多次,无处申诉。直到2010年3月26日她才报警,但警方却没有以强奸罪立案。
吴某和男友小伟是大学同学,都是英语专业。小伟28岁,是车间里的一名普通工人。平时,小伟和吴某同居在公司的宿舍里,两人打算在2010年结婚。
2008年3月份,吴某和小伟到温州这家公司来上班的,在上班之初,两人均在车间工作。2008年5月,吴某从车间被调到了办公室当文员。吴某是本科学历,在车间里所有的女员工中,是学历最高的,而且是英语过了专业8级,相貌也不错。
温州女秘书文员被性侵事件疑点
性侵犯温州女秘书文员吴某的男主角张某华
2010年3月29日下午,媒体记者来到那家科技公司采访,结果被该公司的门卫非常紧张地堵在了门外。很显然,公司上下都已经知道了这件事。
该公司的一位陈姓高层人员说,这是他们(张某和吴某)两个人之间的事,与公司无关,让记者找张某本人。随后,记者拨打张某的手机,没人接听。
《救救这个被老板长期蹂躏的打工妹》全文
记 浙江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禽兽不如XL至极的董事长张某华
我毕业于2007年,于2008年3月份和男友来到温州。通过温州都市报我们找到了第一份工作,在一家太阳能电池企业,听说这是温州第一家,浙江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我们从最基层做起,在车间当普工。在2008年5月份中旬我被调到办公室,从事文员。第一份工作,什么都不懂,但我学的很快,很快公司领导都对我很肯定。其中,有位叫做张某华,是公司的董事长,占有一半股份。在办公室没人时,他经常会过来拍拍我的肩膀什么的,俨然一位宅心仁厚的老板。
可是, 2008年8月份的一天下午,同往常一样,他说网络上不去让我去看看,我就毫无戒心地去了。他开始抚摸我的背部,当时我穿的是黑色吊带裙,外面是小披肩。我还是毫无戒备,仍然把他当成是位慈祥的叔叔,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我惧愤交加,他的手开始在我大腿间游动,隔着薄薄的裤袜对将手指插入我的私处并不停搅动,当时感觉天崩地裂,但我还是挣扎着跑出去了。当时已到下班时间,我就直接跑向电梯准备回家。在路上,终于忍不住哭了起来,整个人不由自主地颤抖。害怕,愤怒……
当天我就我跟男友说了,他当然很气愤,但是我们又能怎么样呢?唯一的道路就是辞职。于是第二天我们就来说要辞职,说实在的,办公室大多数同事,领导很不错,加上当时我们还是身无分文,工作又不好找,于是在他们的劝说下,我们就留了下来。并祈祷着姓张的能罢手。可事实证明我错了,在开始“一切顺利”的他越来越嚣张。
也许是我太懦弱,不想让别人和男友知道,特别是男友,虽然很普通,但这辈子我还没遇见过性格这么好这么诚实的一个人,真的不想以任何代价失去他。在我畏惧心理的作用下,我什么都没说。于是他的行为越来越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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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在2008年9月份的一天下午将我从办公室拖拉进男厕所,强行将他的阴茎插入我的私处,对我进行了直接的性侵犯,有生以来的第一次,我谁都不能说,不能告诉父母,不能告诉男友,更不能告诉任何同事。我保持沉默,知道人都会有犯错的时候,希望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可是,谁知,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涉世未深的我畏惧与羞愧的错误思想下一而再、再而三地容忍。我能记得的一次准确日期是2008年12月24日,由于当天是平平安夜,而且那几天他的女儿订婚还是结婚什么的,他老婆不在,办公室也没什么人。他趁下午办公室没人的那时候,来到我的办公室,平时他在办公室都是习惯穿拖鞋,走在木地板上很轻很轻,有些时候我都注意不到他的到来(因为我的工作间位置的背对着办公室门的),他就右手揉捏起哦的胸部,左手就直接伸向**,我本能的反应先是抱紧自己不让他摸胸部,但是他的左手又伸向我的下体,所以,我又本能地将他的手打开,并两腿架在一起,二郎腿的样子,夹紧,那样中间空隙就小了他就不容易伸进去了,但此时他又会转而直接将手深入内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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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每一两个星期都会发生一次性侵犯。有时更频繁,如果一段时间他出差或是家里有什么私事,接下来的一周都会两三次。08年一年次数多达20次。次数最多的是男厕所,每次都是将我从办公室拉到洗手间,在淋浴室的小隔间将我裤袜可内裤趴下来,通常都是趴下来之前就将手指插进去了。然后他就脱下自己的长裤及内裤,将我顶在淋浴间的后墙,他自己半蹲下来并抱紧我将阴茎插入,幸好由于年龄原因,通常他只能持续两三分钟就射精了,有时候我挣扎的厉害,他就射到我的内裤上。还有就是有些次数,他中午吃过饭直接在乒乓球或台球桌那儿一个人打球,他知道我要从电梯上来,每次看到他一个人在打球,我都在走近时小跑起来想直接跑到我的办公室,有几次我是逃过了,可是其他的几次都被他抓住了拽着我的胳膊就往他的办公室拉,我掐他的手,他都不疼一样,从没松手,还经常骂我“牛逼 ”。因为不管是从哪儿将我拉到他的办公室,走廊上的摄像头都会拍摄下来,我说走廊的两个摄像头你就不怕吗?他说“谁看见了谁不想上班了是吧?”。因为办公室大门口到他办公室很近,中途有没有什么柱子或是其他设施可以扶住,于是就这样直接被他拉进办公室反锁上门就开始摸我胸部,另一手就伸入我的内裤,手指就毫不避免地插进我的阴道,动作很粗暴,通常我都会疼痛,但又怕别人听见,所以就小声求饶,可是,他从来就没有半点同情心。害怕之余,我是多么痛恨这个禽兽不如人面兽心的董事长啊!因为以前跟男友有过一次人流的经历,很痛,所以开始时,我非常害怕会怀孕,我知道紧急避孕药必须在事后短时间内服下,所以第一次我发短信给他请求他去买点药,可是,什么反应都没有。于是我就担惊受怕地等着一天天,直到下次月经到来才舒了口气。就这样,我在工作与不停的性侵犯中度日如年。一心只想着挣点钱可以和男友远走高飞,不管做什么,一定要逃离苦海。
还有一件事,我一定也要说明:在2008年年底快放假的时候,也就是2008年最后一次将我连拖带拉进他办公室卧室的那天下午,同往常一样将我压在床上,扒下我的袜子和内裤之后,强行将插入了我的私处,最后,我试图将他的阴茎挣脱出来,可是,最终还是射在了里面。事后,也许是对我产生了些许怜悯之心,再加上我的工资本来就不高,那时候每月才1500元,他穿好内衣裤后,突然拿出了一叠钞票,我虽然没钱,但我明白,我不是妓 女,如果我接受了他的钱,那就证明我认可他的行为,我这我是绝对不愿意的。那天我穿的是件红色的风衣,有口袋,他就硬将钱塞入了我的口袋,我吧钱拿出来塞给他,他不要,我扔在了地上,可是他又拿起来硬是塞进我的口袋,我问“这是什么意思?想以后控制我还是什么?”他说觉对没有这个意思,过年回去给父母买点礼物吧。因为不能在他房间停留太久,我就跑出来了,他这种人完事后也就希望我快点出去免得被人撞见,所以我就跑出去了。对于那些钱,后来我数了是2000 元,一共20张100的,我也怕男友问起没法解释啊,就偷着放进装衣服的旅行箱里藏了起来,心理想着,我会还他的,我为什么要他的钱啊?这是肮脏的钱啊!可是一段时间过去了,我一直在想,这么久以来,我被惨无人道地蹂躏了了这么多次,为什么还傻兮兮地想要还给他呢?于是后来我就跟男友说“这是我的年终奖”,然后就存起来了。男友根本就没怀疑。这是唯一一次他给我钱。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就到了2009年,在2009年有几次下班碰到一起下电梯,没其他人时,他问“要不要拿点钱给你买衣服?”我都坚决地拒绝了。我说我有。此时我在公司的时间已经一年多了,不再像之前那么幼稚懵懂了,不再像以前那么胆小,但毕竟我还在这里工作,而且我的男友也在车间上班。事实证明张某华不但本性未改,反而变本加厉。但由于公司正在步入正轨,一步步壮大,客户也越来越多,经常办公室里都有人,可能机会总是不太好,他能得逞的机会少一些,我说的“得逞”,就是赤裸裸的性侵犯。像揉捏我的胸部与将手指插入我的私处我都认为是性骚扰,对于我近两年来所有的遭遇而言,根本算不上什么。一如既往,他一有机会就跑来挤压我的胸部,并将手深入我的内裤,很多次在我的办公座位上将手指插入我的私处。我都痛的叫起来,但仍然害怕别人听见。就这样,持续了近两年!今年2010年仍是如此。
另外,在张某华值夜班时,他会在通过车间视频或是亲自去车间观察确认男友在上夜班后,夜里一般是11~12点打我手机,问“我能不能上来啊?隔壁有没有人啊?”,我是不管隔壁有没有人都直接说“有人,不行!” 然后就挂掉电话。如果他是一个人值夜班,他老婆没来,他就打电话问能不能上去,意思是到办公室,但我都挂掉电话,从来没有上去过。
还有,有几次下午他在没人时跑到我办公室问要不要去开个房间,我都是愤怒地一口拒绝。从来没有跟他出去过。
从2008年至今近30次禽兽不如的性侵犯都发生在办公室范围之内。最多时候是男厕所,其次是他的办公室卧室,还有很少几次甚至是财务资料室(那里有张床供财务几位女士午休的)。说到这里,我不得不提一下张的老婆,她姓叶,生于1956年,是财务主管,所以张有资料室的钥匙。
从一开始叶就敌视我的到来。经常无故的让我做分外的工作,我从小就不喜欢数学,她偏让我对账,实在对不上来我求她说能不能让别人做,我实在不行。中午在食堂吃饭,男友见我吃饭吃着吃着就哭了,问明原因后,他利用上晚班前休息的时间来帮我,后来查明原来是少了几张账单,这种情况下如何也对不完整的。幸好后来在下午快下班的时候她将账本收回去了。我也就松了一口气。
最害怕星期天下午,因为我一个月只有2天休息,而男友更是1天都没有,只有白班夜班轮回,所以我就尽量等到他夜班之后的那天一起休息。每个月最多2天,有时候只有1天能碰到一起。
因为星期天办公室人少,便是张最猖狂的时候。很多次都是在这样的下午发生的。蹂躏,挣扎,叫喊,求饶……多少次领会了什么叫做: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有几次,我喊的声音很大的,可是根本就没人听见。这些时候,他居然也学我喊着“救命啊......”。
3月21号,上个礼拜天下午,当时正是例假第3天,加上迟来,整个人连续四五天以来一定力气也没有。同样,他蛮横地将我从我的办公座位上抱到他的办公室,我挣扎着蹲在地上,但还是被他抱起,我是那么有趣无力任凭摆布(有视频为证)。他将我抱进“董事长室”后,反锁上门,一手不停地挤压我的胸部,另一手手指试图插入我的下体。我拼命反抗,可是他仍然将我抱到他的卧室。我求他放过我,因为身上还有血,他一定要我脱下内裤给他看,于是我照做了,看到红红的血迹他开始生气了,同时我也乘机整理好衣服就走了。我记得骂了他一句“禽兽不如!”。我也记得他听到“禽兽不如”后的表情,但这是事实,真正的“人”是做不出这样丧心病狂的事情来的。
可是,我能做什么呢?因为还没下班,我还不能走,于是就又回到了办公室。说实话,我就住在场内宿舍,可以随时在寝室待着上网直到下班时间来打卡,同样不会被扣工资,可是,我不想这样,不管别人怎么做,我认为,既然在这上班,就要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而我的本分却恰恰总是被张利用。不一会儿张又过来了,同样猥琐的动作,我的胸部被他挤得痛着,而这一幕正好被我的QQ好友拍了下来。对方是个印度人,是我最好的朋友,对于发生在我身上的一切都一清二楚。在理解我的同时不断地鼓励我支持我:要坚强!不要哭!
对此,我真的很感激。
张某华一走,我就忍不住大哭起来,这是什么样的生活啊!为什么要忍受这么多啊!他的良心何在?他自己也有女儿,大我1岁,如果这事发生在他自己女儿身上,他会是怎样的感受啊!
这么多次以来,由于担惊受怕他,因为更怕男友知道,这过去近两年来,简直就是一场噩梦,不敢面对现实,不敢告诉任何身边的人,但是,在今年3月 21日下午4点左右他最后一次侵犯后,他的堂弟张某桂回到了办公室,说实在的,张某桂平时为人很直爽,跟张某华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性格。于是,我在极度痛苦的情况下,将网友拍后传给我的照片,以及2010年2月28日他将我擒到他办公室卧室进行性侵犯的照片打开给张某桂看了,他看了足足有半个小时左右,只是摇头并说 “照片太‘难看’了”,并说自己从来不知道他大哥会做出这样的事。并说自己“会告诉他不能这样做了”,让我放心,不会再有下次了。
接下来我仍然装着没发生什么似的在上班,可是,日复一日,我越来越难以平静,很明显他们不会做出任何道歉以及其他举动,反而,在第二天,也就是3 月22 日,星期一下午4点多,张某华路过去厕所时,说“等会到我办公室来有事情要谈”,我故意没理他。后来他特地跑进我的办公室,脸色很难看,说“你把照片给别人看是什么意思?是威胁我吗?”,我努力保持平静,并说“你有什么好威胁的?”。他站了一会儿,气汹汹地走了,然后我就听见砰的一声,然后是他锁门钥匙的声音。而我直到下班后才离开办公室。
在经历这些之后,我心里想着一定不能就这样一了了之了,我整个人就想突然清醒了许多一样,于是,在3月25日下午快下班的时候看见叔叔刚好QQ在线,我就将以上所写的这些发给他了,他让我等他消息,后来我就回到了宿舍,然后收到了叔叔的信息让我报警。我就在手机上直接拨打了110,之后又有个号码打响了我的手机问我的具体位置,几分钟后我准备好下楼时警车已经在公司门口了。
2010年3月26号下午5点钟左右,温州市公共安全专家局龙湾分局的“徐兵(音译)”,就是3月25号夜里对我进行第2次笔录的那位侦查大队的警官,打电话将我叫到滨海派出所,他拿出了一纸《不予立案通知书》,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好像“刑法”后面还有字)第七十六条(还是八十六条?我记不清了)规定,嫌疑人未构成犯罪事实,不予立案。并让我在另一张纸上签收,巨大的委屈,我无语了,我没签,也没拿那份《不予立案通知书》,就走出来了,他们想拦住我,说“先别走,话还没说完”,但我实在很难接受这样的结果,对龙湾区分局给出的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服。
现在,我决定到温州市公共安全专家局报案,虽然真的不知道下一步会是什么结果,我只是一个打工妹,没钱没势,在温州这个城市,无亲无靠,听说打官司要很多钱,至少要律师代理费,那我怎么办?没钱是不是就无法打官司?没钱是不是明知自己受了莫大的委屈与侵犯却无处伸冤?没钱是不是就没有资格享有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但我坚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请社会各界好心人,帮帮我!!
温州女秘书自曝被老板性侵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