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在网上看到关于死刑犯“毕丽梅”枪决后又活过来的相关叙述,不知道是真是假,说是发生在2005年的事情。
毕丽梅取自“人枪毙以后立刻就没了”之谐音“毙立没”。故事内容以“美女”、“痴情穷大学生男”、“有钱低素质痞子”、“复杂恋爱关系”、“命案”为噱头,为街头小报之标准“佐料”配置。
套用几个人物名,地点名,时间,就是一盘小报“佳肴”。其实你不认为再换个背景设置,又出来一个故事么?比如改成长春下属某县,毕业于吉林大学哲学系某穷男,某发廊妹毕丽斯(人枪毙以后立刻就死了),某大款万金发等等,不又是一盘小报“菜”么?
毕丽梅就这样永远消逝在她生活22年的人世,用生命去祭奠蒋来义的亡灵……
网友:2000年,我在彭杜乡大赵村的大埝底下,见过枪毙人,打的是头。那次毙了好几个人。完事后,我又去看家属收尸,我亲眼看见三个犯人的眉宇间都有一个像一元硬币那么大的血眼。家属把他们的头用卫生纸裹住。
网友:虽然她杀人,那也只是一条命!现在是两条命!杀人犯也是人啊!如果她是你身边的人!你们会怎么看,怎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