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中午,高云翔涉嫌性侵一案在经过两次保释庭审之后,法官终于批准了高云翔的保释申请。据媒体透露,高云翔的保释金为300万澳元(约1465万元人民币)。此外,高云翔还需住在董璇在澳所租的房子,每日向警局报到两次,同时还要交出自己、母亲和女儿的护照,不接近机场,不接触受害人,也需佩戴电子监控设备。同时高云翔工作室也在29日中午发布了一则声明,声明中否认了此前流传的“高云翔看守所内遭遇霸凌”的传言,并公布了法官对本案的最新梳理,其中提到“受害人张某多次改变自己的证词,前后共四个版本;且受害人本不想报案,是其丈夫带至警局报警。”
最新庭审语录
今日上午在新州高等法院,高云翔和王晶涉嫌性侵案再次开庭,将当庭审议高云翔再次提出的保释申请。法庭上,高云翔的律师再次对受害者证词可信度提出质疑,他说“高云翔当时可能不在房间内”。而法官称,“在房间内的枕套上的精液中,验得高云翔的DNA,房间内的血迹中也验出高的DNA。”
"监控显示高曾坐电梯上了楼,走向房间,36分钟后才出来。"法官表示。
高的律师说:“我有一份另一个同车女生的证词,证明这位女生曾问过受害者要不要一起离开,她拒绝了。”
而在下午两点,法庭再次开庭,传唤第三个证人。第三位证人名为YuYan,是位中年男子,临时旅行到悉尼,职业是基金经理,他为关于中国护照的情况作证。他现场出示了两本护照,他说,“我有两本护照,一本过期了,一本在有效期内护照页数用完了,所以要申请新的。”
证人开始讲述王晶的相关情况。
“王先生,3月26日因为拍戏来参加活动。”
“我看见当晚受害者和王先生在一起,在GalaKTV也看见王先生和受害者在一起,他俩一起点歌,在点歌台旁接吻。”
“我看见过不止一次,有时会亲3-5分钟。”
“我一直在KTV待到最后,离开KTV是早上两点。”
“目前我还没从该公司挣到任何钱,还未给股东分红。”
“王在这个公司占股30%,是CEO。王犯罪的话会对公司影响很不利。”
“3月26日,我没有喝酒,我也没特别关注王和C,我只是当时在房间里,看到了很多事情。
“当晚我身绿色T恤,王先生当晚和我也有很多交集。”
“我当晚看见王搂着受害者的腰,我没看见她推开王的手,我也没看见她躲开王的亲吻。”
“我是王先生的好朋友,我和王,高之间都没有其他生意来往。王来澳是为了拍摄电视剧,高是第一男主角,王的公司是该电视剧投资方之一。”
公诉方质疑于先生关于“受害者和王亲吻”的证词不属实,于先生表示他宣誓后,所说一切属实。
更多精彩请继续关注新趣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