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堡王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具体什么情况我们一起来看看:
据公开信息,11月10日,汉堡王(上海)餐饮有限公司成为遗嘱执行人,案件编号(2020)沪至1421号,执行标的6771.4504万元,执行法院为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原因是什么?
据悉,汉堡王(上海)餐饮有限公司已卷入多起司法案件。根据判决文件的统计分析,涉案案件中,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有五起。他已被行政处罚三次,包括违反票据管理规定,2015年1月6日在单位原料货架上发现三袋预包装“脆皮洋葱”,外包装无标签。
关于汉堡王:
据公开信息,汉堡王(纽约证券交易所:BKC)成立于1954年,是一家全球性大型快餐连锁企业,总部设在美国,在全球61个国家和地区拥有11,220多家分支机构。汉堡王在中国也有近1000家商店。
2005年,汉堡王在中国大陆上海,开设了第一家门店,中国汉堡王(上海)餐饮有限公司是北美总部的中国代理商,也是汉堡王集团在中国的全资公司。
汉堡王(上海)餐饮有限公司于2005年2月28日在上海工商局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吕爱军,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餐饮、酒类(限餐饮)(快餐店不包括熟食和卤菜)。
被列入执行人名单后会有什么后果?
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在被白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下列以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火车、轮船的二等或二等以上客舱;
(二)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的高消费;
(三)购买房地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饰性住房;
(四)租用高档写字楼、酒店、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的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成本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生活和工作不需要的其他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是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不得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第五条
人民法院决定限制高消费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限制高消费令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限制高消费令应当明确限制高消费的期限、项目和法律后果。
第六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和被执行人的情况,向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在有关媒体上公告。
第七条限制高消费订单公告费由被执行人承担;遗嘱执行人在媒体上申请公告的,应当提前缴纳公告费。
第八条高消费限制对象因生活或者经营需要,从事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
限制高消费期间,执行人提供有效担保或者取得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通过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高消费限制。
哪些行为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隐匿、转移财产的手段逃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申报制度的;
(五)违反消费限制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和解协议的。
所以,被列为执行人的后果还是蛮严重的,汉堡王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相关信息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之前我们介绍过上上谦火锅店成被执行人,大家可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