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一共有过几百个皇帝,以与其所处时代相适应的标准来评价的话,有的是明君,有的是昏君,还有的是暴君。
皇帝是数得过来的,大臣恐怕就数不过来了。在历朝历代数不清的官员中,真正有名的、被人记住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名,分为美名和恶名,都可以成为被记住的理由。这些人有的被称为忠臣,有的被称为奸臣,有的被叫作清官,有的被叫作贪官。
很显然,形容皇帝和形容大臣的常用词是不同的。这并不难解释,“君君,臣臣”,尊卑有序,虽然都是人,但差别是巨大的。不同的位置适用不同的道德标准,相对应的形容词自然也就不同,例如,忠是对大臣的道德要求,而忠的对象就是皇帝,皇帝本人当然就不适用忠这个形容词了。
与这一思路相近,本文提出“为什么没有贪腐的皇帝”这个问题,也是从词语适用的角度出发的,要问的其实是为什么作为形容词的“贪腐”不适用于皇帝:为什么历史上有那么多有名的贪官,却没有哪个皇帝被认为“贪腐”呢?
不存在“贪皇帝”,绝不是说所有的皇帝都是好样的,昏君、暴君多了去了,但我们能想到的用在他们身上的形容词,无外乎荒淫无道、骄奢淫逸等,而不是贪腐、腐败、贪墨这些词。
为什么在用词上有这一差别?“君君,臣臣”的框架就不足以解释了,回答这个问题恐怕得从所有权的角度入手。
贪腐的含义是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权力非法谋取私利。大臣是给皇帝打工的,应得的只是他的俸禄,在领工资之外多吃多占,都是拿了不该属于他的,构成贪腐行为。
皇帝则不受这个逻辑约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全国的财物都可以说是属于皇帝的,就看他想不想拿,想什么时候拿。皇家财政和国家财政一般来说是“分灶吃饭”的,皇室用度也要受一定的约束,但这种制度设计是出于一个良好的目的,即为了“体恤民生”,图个天下太平。如果皇帝本人不在乎这一套,他可以随意突破那个“软约束”(如直接从国库划拨,或者加税),用于自己的穷奢极欲,而这不过是相当于把自己的钱从左口袋挪到右口袋。用自己的钱当然不是贪腐,大不了算是浪费。
可见,皇帝是否“贪腐”,跟其行为的本质没有关系,而是跟所有权相关,跟不同的所有制下适用的话语体系相关。
由此,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启发,治理贪腐可以很简单。不是有人打公有财产的主意搞腐败吗?直接把公有财产送给他就好了。虽然行为的本质丝毫没有改变,但贪腐的定义不再适用了,“贪腐”于是就消失了。
这听起来像个笑话。没错,这的确是个笑话。可是现实中不停地有人在讲这样的笑话,而且讲得一本正经,硬生生地把一个荒谬的道理讲成了进步的方向。
这最典型地体现在国企改革问题上。一些对国企持批评态度的人士,拿出来的理由之一就是国企滋生腐败,国企之所以有腐败,是因为产权不清晰。那么,解决问题的办法自然就是明晰产权。
国企里的确有贪腐,当下反腐中落马的就有很多国企领导,比如蒋洁敏。蒋洁敏在石油系统有丰富的任职经历,他的问题肯定与此有关。这让我联想到前一段时间播出的电视剧《历史转折中的邓小平》中的一个人物,美国石油大亨哈里斯博士,哈里斯见到了访美的邓小平,受邀来中国考察。哈里斯说,他岁数大了,坐不了民航飞机,得开私人飞机过来,希望邓小平给予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