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千年风云变幻,世间从未改变的只有两样东西:一是人情,二是世故。人情做不好,则成了失道之人,世故看不透,就会执着于权力的争斗,被自己的贪欲步步推向死路。商鞅改变了秦国积贫积弱的不利局面,使在战国时期已经沦为二流小国的秦国不再偏安一隅,开始了一次次霸道的兼并战争,但也成为了关东六国和秦国旧贵族既畏惧又无奈的一个眼中钉和肉中刺。从奠定秦朝的万世基业来看,商鞅功不可没,可以说重新塑造了一个战国霸主,但从其个人命运来看,首创新法,又死于自己所创的新法之下,可以说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但我仍然认为商鞅是一位英雄,他之所以活,是因为要完成上天所赋予的使命。倘若后来商鞅知道自己一手塑造的大秦竟然能够统一天下,九泉之下也必然瞑目了。可以说商鞅死后,再无“商鞅”。
从现在来看,商鞅之死是一个必然,一个为秦国统一天下立下了汗马功劳的无私之臣,最终被五马分尸,看起来相当残忍,但是却是其最终的必然结果,虽然他的大无畏精神让人敬佩不已,而且无论在哪个时代,我们都需要这种敢于和现实“叫板”的无私之人,但是其处事的方法和为人的教训却是值得我们思考和警戒的。 商鞅自幼熟读李悝吴起的变法之策,对于变法,自然是十分热衷崇拜,而商鞅的志向与战国弱肉强食的变局又十分的吻合,所以他在时代的大潮中还是比较幸运的,起码不像孔老夫子兜售了几十年的儒家学说,最终也只能是画饼充饥,后来的商鞅真的完成了他改变历史的伟大创举。本来可以功成身退,却落得个五马分尸的下场,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商鞅认为法就是法,只有与情割裂开,才能达到治国平天下的目的,但是他却忘记了法制定的再完善,也必须要靠人去执行,有人的地方就会谈及关系和人情,将法与情分裂开只能失去大多数人们的理解,将法理解成为严刑峻法,当秦国百姓向商鞅跪送万民表时,商鞅却将其流放,只能说是不能容人者必不为他人所容,这种变法的方式和心态也为商鞅的悲惨下场埋下了伏笔。
到秦国变法的时候,商鞅还是一个建功心切的年轻人,虽然野心勃勃也确实比较有才,但是他忘记了一点,那就是在领导面前永远不能表现的自信满满,商鞅在初出茅庐之时,建功立业之心可以理解,但是在向秦孝公陈述变法新策的时候却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将自己的变法内容全部和盘托出,丝毫没有给自己留后路,最终成为了秦国变法的牺牲品,当自己的价值可以被组织的任何一个人代替的时候,那么这个人也就可有可无了,而商鞅把得罪人的事全干了,自己却被自己的新法害死了。
商鞅千不该万不该就是欲加刑于太子,虽然没有成功,但是却让太子对商鞅恨之入骨,他以为一个法字就可以吓住太子,让太子乖乖俯首听命,以为依靠秦孝公就可以肆意妄为,将新法的推行建立在旧贵族的累累白骨之上,但是太子作为国家未来的君王,必然不会允许这样一个独断专行的老臣出现,杀商鞅既是为了泄愤,也是为了给秦国君臣立下一个反面的典型,变法可以,但是以变法为借口,威胁君主尊严和地位的人,必死无疑,而秦孝公在一开始也只是将商鞅当枪使而已,其实除了商鞅自己,秦国大多数人都已经看出了商鞅必死!可惜他身在局中,没有看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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