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是个好东西,现代社会得随身携带,及时提供给警察检查。警察在盘查身份证的过程中就发现并逮捕多个逃犯。据考证,商鞅在公元前350年左右,就发明并发布了最早的身份证——照身帖。照身帖其实是一块打磨光滑的竹板,官府统一发放的,上面刻有持有人的头像及籍贯信息。看起来真心和现在身份证没什么区别,就是不知道有没有编号。
商鞅同时规定,全国人都必须持有照身帖,外出的人必须随身携带,住宿的人必须出示。这等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太先进了,简直和现在一模一样。更令人惊奇的是,商鞅还规定,外出的没得照身帖,关口不可放行,住店的没得照身帖,旅店不得留客。如果让没有证件的客人留宿,店主与客人同样受罚。
罚什么呢?要知道我国古代不是杖刑、就是流放,看戏最多的就是“斩”。商鞅规定,不告发奸人的处以腰斩,匿奸者本人除腰斩外,其全家财产还要被充公。后来,秦惠文王要杀商鞅,商鞅得到消息,一口气就逃到了边境。找了个小旅馆准备住下,老板看了他一眼:“身份证带了吗?”
“没有!”“不行,没身份证不好登记。”“多给钱行不行?”“不行,留宿没身份证的客人查到是要砍头的。”商鞅一边想自己立法坑了自己,赶紧走吧,要是被认出来是逃犯商鞅,店主肯定会告发,而且还能有赏。第二天,商鞅要过边境,守关的一看,没身份证还是不行啊,商鞅最终被杀,尸体还被车裂。
发明身份证的人最终被身份证给坑了,但不能说明身份证的不合理。只能说商鞅的目的现在看,不太合理。商鞅发明身份证的目的和现在人使用身份证的目的却不太一样。他是为了将人们固定在土地上,不让他们四处游荡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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