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中国数千年的中国史,虽然,各个历史时期尊老、敬老的制度和做法有所不同,其实质上都在于充分表达社会对耆老之人的关心和爱护。然而,最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古代制定最完备的尊老敬老的制度和做法的却是历史上以荒淫天子著称于世的大汉第九代皇帝汉成帝刘骜。
高龄老人在这一时期除了每年例有糜粥饮食之外,还可以享受如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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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龄老人可享受相当于现在处级干部的待遇
西汉的诏书中宣告持者之杖,比节,比六百石。比,是相当的意思。在西汉诏书中写明:“高年赐王杖,上有鸠,使百姓望见之,比于节。”持王杖相当于持节,体现了皇帝尊老的旨意。“比于节”,为一般史书所不记。如果没有见到出土的诏书,恐怕谁也不敢将一根鸠首木杖“高攀”到王节。诏书中又说:“年七十以上杖王杖,比六百石,人官府不趋。”此处比六百石,即比于六百石之官吏,这便给了持杖者的地位。汉代“六百石”,既是秩名,也是官阶。六百石的官职为卫工令、郡丞、小县县令。有了朝廷许给的“六百石”,因此,持王杖进入官府,不必趋俯,简直可以同当地的官员平起平坐了。
二、高龄老人在外行路时可以走皇帝的无障碍通道
这一时期规定受杖老人,不但允许“出入官府、郎弟(第)”,还准许“行驰道旁道”。驰道是天子驰走车马之道,绝对禁止其他任何人行走。即使是皇帝的儿子,也同样在严禁之列。《汉书?成帝纪》就记载了汉成帝刘骜还是太子的时候的一件事。刘骜“壮好经书,宽博谨慎”,初居桂宫。有一天,上尝急召,太子出龙楼门,不敢绝驰道,西至直城门,得绝乃度,还入作室门。上迟之,问其故,以状对。上大说(悦),乃著令,令太子得绝驰道云。绝,是指横穿驰道。按当时制度,不到道口,任何人是不能随便穿越的。所以太子刘骜不得不西绕直城门,穿过驰道,回头拐到南边的第二门即作室门,才进到宫内。东拐西转的,自然要费时多了。然而,七十岁以上老人持王杖,却能行走驰道的旁道,真是极高的优待。可见,汉成帝刘骜成为历史上最尊老敬老的皇帝并非是一时的心血来潮,而是他自幼养成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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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龄老人享有不可侵犯的人身权利和政治豁免权
西汉的尊老养老制度明确提出严禁对高龄老人擅自征召、拘役,更不准欺殴辱骂,如有人敢违犯者,全都“应论弃市”。惩处如此严厉,正是确保受杖人应当享受的权益。东汉王杖诏书,记载了一件关于地方小吏殴辱受王杖者案件的批复,最后由皇帝判为“弃市”。这个地方小吏被判处死刑。今天看来不可思议。
汝南地区云阳白水亭长张熬,殴辱了受杖者,还拉他去修治道路。在当时,这是一件非同小可的事件。汝南太守都判决不了,上报廷尉。汉代廷尉,相当现今的最高法院院长,却也不能决断,只好奏闻皇帝。皇帝的回答很简单:还议什么?就该弃市。弃市是古代公开执行死刑。判处弃市,用意也在告诫臣民,侮辱老人是法律所绝对不能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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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还要求地方官吏及时给持杖者整修王杖。木鸠雕刻精致,多为髹漆。经常使用,每有损坏,所以诏书要求“王杖不鲜明,得更缮治之”,或者更换。唯有这样,才能“使百姓望见之”,够得上“比于节”的资格,否则既损又坏,鸠不若鸠,也有碍皇帝的尊严。
为什么在汉代皇帝对于高年赐王杖如此看重呢?在抄录的建始元年九月成帝刘骜即位当年所颁布的王杖诏书内,提到七十岁以上的老人,“人所尊敬也”;八十岁以上的老人,“生日久乎”?这与宣帝时所发诏令“养老令”所称“鳏寡孤独高年贫困之民,联所怜也”,“耆老之人……朕甚怜之”的心态,在善待老人和尊养爱悯方面是一脉相承的。受到汉代尊老养老制度的影响,后来历朝历代对老人的待遇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逐渐形成了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连历史上最荒淫无道的昏君都知道怎样尊老敬老,可见,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无疑是千百年来广为流传的金玉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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