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赠与说。
这些资料都说,沈万三的财富,均得之于陆德原的赠与,事实果真如此吗?明都穆所辑的《吴下冢墓遗文》中,收有一篇很不常见的《陆德原墓志铭》,略谓:陆德原字静远,长洲甫里(今甪直)人。家有资产,又得族田千亩。他在家乡办起了甫里书院,被署为山长,曾捐资重建长洲县学。调任徽州儒学教授后,又出资修州学。至元六年(1340)回苏州买木料时病逝。有子八岁,长女赘徐元震,次女刚生三个月。这篇铭文出于陆氏同僚、儒学提举黄晋之手,有力地证实陆氏并无出世当道士的事,况有入赘之婿、幼小之女,更无送财与外人的道理。
沈万三很可能帮陆德原管过账,购运过木材,甚或接受过一定的赠与,但全盘接受陆家财产,则可能是讹传。
三是通番说。
这里所说的“通番”,指的是海外贸易。据《吴江县志》载:“沈万三有宅在吴江二十九都周庄,富甲天下,相传由通番而得。”孔迩《蕉馆纪谈》说沈万三“乃变为海贾,遍走徽、池、宁(国)、太(仓)、常(州)、镇(江)豪富间,转辗贸易,致金数百万,因以显富”。著名历史学家吴晗也说:“苏州沈万三之所以发财,是由于做海外贸易。”最有可能的情况是,沈万三家族以垦殖为根本,可能接受过一些来历不明的资产,并以此为资本开拓商业,并大胆通番,开展海外贸易,从而一跃而成为巨富。
沈氏家族败落之谜
沈氏家族的没落是个渐进的过程。第一次打击大约在洪武三年(1370)至六年(1373)。
朱元璋统一天下后,沈家的日子自然不好过。即便是沈万三已经不在人世,沈家也没人充军云南,但经过这番折腾,沈家的财富也蚀减过半了。再加上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初,对江南富民采取了严苛的政策,多次强制迁徙,并课以重赋,从此之后,沈家也就一蹶不振了。
网络配图
第二次打击是在明洪武十九年(1386)的春天,沈万三的两个孙子(沈旺之子)沈至、沈庄先后入狱。《故沈伯熙(庄)墓志铭》记:“洪武十九年春,兄至以户役故,缧绁赴秋官,时伯熙亦获戾京师,适与兄同系狱,入则抱其兄痛泣曰:‘吾兄素羸,不堪事,今乃至于斯耶!’既而伯熙先出,遂得疾甚,药莫疗……卒于京。”
沈至入狱的原因是逃避赋役,沈庄入狱则可能是涉嫌“胡党”、逃避赋役而羁押至京,其事不小,连补带罚,再加上两兄弟最终都能出狱的上下打点,其数目也定在巨万以上。
大约在同年,沈万三的女婿陆仲和却在劫难逃,被扣上“胡党”的罪名满门抄斩。
第三次打击是在明洪武三十一年(1398)。
洪武二十六年(1393),“蓝党”案发,蓝玉被处死,株连则在全国蔓延。有一位叫王行的先生,曾两次在沈家坐馆,同沈家至少有三十年的交情,又两次在蓝玉家坐馆,前后也有十多年之久。通过王行的关系,想在新朝找到靠山的沈家同蓝家也有了交往。“蓝党”案发后,有人劝王行逃遁,这位迂腐先生说:“临难无苟免。”结果以同谋罪被诛。
当时,沈万三女婿顾学文因夺人之妇,仇家怀恨在心,蓝玉事发后,仇家即以沈家同蓝家的关系为据,诬告顾学文与蓝玉通谋。在严刑逼供下,顾学文招认曾收到蓝玉“钞一万五千贯”,为他购置粮米、绸缎等物,用来准备起事和赏人。
《弘治吴江志》载:案情牵涉他的“妻族沈旺、沈德全、沈昌年、沈文规、沈文矩、沈文衡、沈文学、沈文载、沈海,凡八人。”其中沈旺是沈万三的儿子,其他人等也都是沈万三的子孙。《周庄镇志卷六·杂记》记:“洪武三十一年二月学文坐胡蓝党祸,连万三曾孙(沈)德全六人,并顾氏一门同日凌迟。”同日被杀的还有八十多人。
《乾隆吴江县志·旧事》载有胡蓝党犯人沈德全一家的处置细节:二月十八日载:“正党与户下户丁多着折了臂膊,未出动的小厮不打,且牢着他。供出的田口家财断没了。”二月二十日载:“正党与户下户丁都凌迟了,十岁以上的小厮都发南丹卫充军,十岁以下的送牧马所寄养,母随住;一岁至三岁的随母送浣衣局,待七岁送出来。”——真可谓惨不忍睹!
沈万三苦心经营的巨大家业,就这样急剧地衰落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