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一小区发生养犬纠纷。事情起因是一名女孩在走出电梯时,被宠物犬咬伤。事后,涉事双方家庭协商赔偿和后续事宜,并达成一致协议。
但不曾想,事后双方家庭再起纠纷,女孩的家长张先生因不满犬主陈小姐的行为上门理论并产生争执,其间小狗受到张先生摔打后死亡。据陈小姐称,其家人也在争执中受伤。
事后张先生称,是陈小姐发来的“要求加强教导”等文字让他不满,希望重新协商。事发当天,自己在理论中被小狗咬伤,才做出摔打行为。目前,龙华警方已介入调查。
女孩被邻居宠物狗咬伤
双方达成调解后狗却被摔死
据犬主陈女士介绍,8月30日,父母在遛狗回家途中,自家宠物犬在电梯间内咬伤一名同电梯的小女孩。
据医院门诊病历显示
女孩诊断结果为“狗咬伤(Ⅲ级暴露)”
据8月30日电梯内的公共视频显示,陈女士父母带狗进入电梯后,两个小女孩也一同进入,其中一个女孩上前主动抚摸陈女士母亲抱着的小狗,此时由陈女士父亲用绳牵着的另一只小狗出现向女孩冲撞的动作,但被其父亲拉开,后续女孩多次抚摸小狗。
小女孩抚摸陈女士母亲抱着的小狗,此时由陈女士父亲牵着的黑白花色小狗做出冲撞动作,但被及时拉开。
在搭乘电梯时,女孩多次抚摸白色小狗。
出电梯时,另一只小狗再次冲向女孩并疑似发生接触,女孩出电梯后捂住小腿,后电梯门关闭、陈女士父母乘电梯继续上楼。
女孩欲出电梯门时被狗咬伤。
“监控中小孩进电梯不到10秒就主动触碰另一只小狗,可能出于自身防范意识,狗狗将小女孩咬伤。”
当晚,女孩父母曾经来陈小姐家协商,可双方意见未达成一致。陈小姐称,对方要求她承诺“其女儿20年身体健康”一事,她表示无法做到。
第二天,陈小姐带齐犬只材料与对方见面协商。在经过社区调解律师和工作人员的多次协商后,双方最终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由陈小姐赔付对方医疗费、舞蹈课学费、营养费共计5000元,并持续15天告知对方犬只健康情况。
原本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可陈小姐怎么也没想到,9月1日早晨,对方突然宣称签订的调解书无效,要求见面再次协商解决。当时陈小姐夫妻两人加班到晚上,家中只有父母两人。
在晚上9点左右,对方再次拍门,据陈小姐称,她母亲刚把门打开一条缝隙,就被对方推门而入。小狗被对方拖到电梯口前数次摔打,直到失去知觉。最终,小狗被送往宠物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在这个过程中,陈小姐的父亲、母亲也被推倒,身上多处擦伤。因受到较大刺激,其父亲第二日被送往医院救治。
回应:
先被咬后才摔狗,对方要自己“加强教导”
据媒体报道,当事家长张先生表示自己是在上门理论途中被狗咬伤后,才做出摔狗的举动。
据他介绍,8月30日,自己的孩子被咬伤后,经医院鉴定为“狗咬伤(Ⅲ级暴露)”。8月31日,双方在社区工作站调解下就赔偿和后续处理达成一致,但他对第二天陈女士发来的消息感到不满、因此提出重新商谈解决方案。
记者看到,陈小姐通过微信编辑发送一段文字。“未满七周岁的孩子还是很需要有监护人陪同身边照顾,尽可能避免一切的意外发生,毕竟她们年纪都是小,而且好好教导小朋友,如何正当地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当事家长张先生称,9月1日当晚,他前往陈女士家中理论时,被狗咬伤大拇指和中指。“生气之下就把狗拖在地上摔了几下”。
而对于陈女士指出的冲入家门、抢夺狗并将其摔死的说法,他予以了否认。记者从龙华警方了解到,目前已对双方伤情进行鉴定,目前该事件仍在调查中。
律师:
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作出必要赔偿
近年来,国内宠物行业进入高速发展阶段。数据显示,中国养宠家庭数量持续增长,年增速保持在10%以上且呈现持续加快的态势。但伴随宠物及宠物行业的蓬勃发展,宠物与人之间的矛盾也逐渐凸显出来。近年来,深圳市豢养宠物狗咬人、狗吠扰民等引起的治安纠纷警情逐年增多。
深圳知名律师评论员张兴彬律师表示,不少小区业主养犬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给其他小区业主造成了不小的安全隐患。物业管理部门需依法采取必要的管制措施,以防犬只伤人事件频发。
“至于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调解的情况下,受害业主气未消,又到养犬业主家中摔死该犬只并发生争执,应本着互调互让的精神友好处理该邻里纠纷。”他表示,摔死该犬只的业主从受害者转变为加害者,依法也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作出必要的赔偿。
来源:新快报、广东公共DV现场、南方+、深圳大件事
栏目主编:张武 文字编辑:刘璐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笪曦
来源:作者: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