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大明开国皇帝朱元璋打入《奸臣录》的胡惟庸,是朱元璋干掉的中国最后一个丞相。胡惟庸为朱元璋屠杀战友立下“汗马功劳”,但最终同样没有摆脱“兔死狗烹”的命运。权力野兽朱元璋是个罗织罪名的高手,他给自己的帮凶胡惟庸罗织了很多罪名,真真假假,虚虚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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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最“引人入胜”的一项罪名是“通倭罪”——即勾结日本人,意图颠覆朱明政权。这项罪名不仅把胡惟庸钉在了《奸臣录》里,而且还将其拔高为“里通外国第一人”。胡惟庸是以枉法和谋逆被处斩的,而通倭罪是在他死后六年“追封”的。
据《明史?胡惟庸传》记载,洪武十三年(1380),明太祖朱元璋以擅权枉法罪和谋逆罪处死胡惟庸等人,而“惟庸既死,其反状犹未尽露”,“十九年十月,林贤狱成,惟庸通倭事始著”。所谓胡惟庸“通倭”,“暴露”于他死后六年的林贤案。林贤案的官方描述是:“前明州卫指挥林贤帅兵守御,以备东海防倭。不期指挥林贤当在京随驾之时,已与胡惟庸交通,结成党弊。朕责指挥林贤就贬日本。居三年,惟庸暗差私往日本取回,就借日本国王兵,假作进贡来朝,意在作乱。
其来者正使如瑶藏主、左副使左门尉、右副使右门尉,率精兵倭人带甲者四百余名,倭僧在外。比至,胡惟庸已被诛戮,其日本精兵,就发云南守御。洪武十九年朕将本人命法司问出造反情由,族诛了当。”林贤案被排在“胡党案”的第九系列,被纳入朱元璋亲自牵头编写的的“反面教材”《大诰三编》 中。
这么大的一起“里通外国”案,应该是重大历史事件。但是,除了朱元璋编写的“教材”,在《明实录》洪武十九年的相关记录中,没有一个字涉及林贤案的内容。为什么史料对这起“里通外国”大案记录寥寥?既然胡惟庸人已死,为什么还要追加此罪?勾结日本人谋反,胡惟庸这罪靠谱吗?纵观五百年来历史评价,就这项罪名,史学家提出异议最多。比如1934年,著名历史学家吴晗先生曾撰写《胡惟庸党案考》,对胡惟庸通倭真相进行详细的考证。其结论为“林贤下海招倭事”,在逻辑和时间上上下矛盾,“不足置信”。吴晗的观点,颇能代表近现代史学家对此案的主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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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此案亦属于朱元璋“欲加之罪”。一个当朝丞相指使被流放边防将领、联合日军造反脱离了历史大背景。一者当时日本并非明朝藩属国,被朱元璋列为不征之国,何来成为明朝官员流放地?二者此间日本正值南北朝时代,自己国家尚未统一,有何实力去颠覆他国?三者退一万步来说,即使此事成立,与胡惟庸有何关系?据官方资料显示,林贤被流放时,胡惟庸尚在人间,而且还上奏章指责林贤的过失。林贤被治罪时,胡惟庸已下葬六年。倘若此事为真,那么林贤凭什么要为胡惟庸卖命、主子死前不起事、却死后在日本招兵买马呢?胡惟庸被告发时,据称宅院里旌旗招展,区区一宅之地,能有多少兵力?一点保安部队加上日本精兵四百,就能宫廷政变,灭了身经百战的朱和尚?简直天方夜谭。
最重要的,是彼日本非此日本。五百年的日本,虽然已不甘做中国的藩属国,但却不敢像蒙古帝国那样染整中国。所谓征服中原充其量只停留于念头。大明开国,外患频频,一言以蔽之,北元南倭。虽然倭寇之扰已经成为大明新患,但比起蒙古帝国的残支北元来,它的杀伤力还是有着明显差距。北元有时时威胁北京、掳掠皇室之势,而倭寇之患,只是袭扰游击战。可以说,彼时日本,仅处在游牧民族对中国“打劫”而非“征服”的初级阶段。所以,所谓“日本瑶藏主带精兵四百配合胡惟庸造反”一事,完全不符合历史逻辑上。而且,从时间也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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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实录》没有日本瑶藏主二次朝贡中国的记载。而日本方面的史料记载,瑶藏主最后一次踏上明朝国土的时间是在洪武十七年,此时,胡惟庸已死四年,如若瑶藏主此刻遭明朝政府逮捕是实,联合林贤起事亦实,随后被判死刑,手下使者被发配云南充军。那么,这些事端与处罚与死去四年的胡惟庸有何关系?
不难推断,所谓“瑶藏主、林贤、胡惟庸”这个“通倭”的“证据链”完全是多疑的朱元璋臆造出来的,并强行嫁接到胡党身上。历史上,朱元璋是对日本人最恨之入骨的中国皇帝之一,这主要是因为他派出“索贡”的大明使臣被日本南朝怀良王砍了脑袋,朱元璋不敢重蹈元伐日覆辙,又不甘心咽下这口窝囊气,故来个一箭双雕,将本国奸相和他国个把贼寇“合葬一处”,从而取得了英明皇帝及其民族精神的“伟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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