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寻:商鞅究竟是帝国英雄还是历史罪人?

2021-01-12 04:29:44 作者: 探寻:商鞅究

  核心提示:把民智、民力限制在一个极其单调、简陋的世界里。这种政策使本来已日渐活跃、不断昌盛的社会再次封闭僵滞起来,要民众在相当蒙昧的状态下,听任统治者的摆布,无法萌发自己的创造力。这样的社会状况,在古代乃至近代给我们中华民族所造成的各类劫难,难道还不够惨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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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东南卫视、广东卫视诸家电视台都推出电视剧《大秦帝国》,洋洋洒洒近五十集的宏篇巨制,把商鞅塑造成一位因主持改革而使帝国日益强大的英雄,一位主张以法治国的先驱,一位最后以身殉国的伟人。

  我非常“佩服”编剧者的用心良苦与大胆构思,把商鞅打造成一位“高、大、全”的英雄。问题是剧本在对历史记载的处理方面太过片面,如果说对于渭水之滨一天杀七百多人的案子与太子诸案的具体案情由于历史没有详细记载而给予作者一定的编造空间,那么对变法中许多祸害人民、阻碍社会进步的有具体历史记载的各项措施,剧中却大都回避,如对连坐法的专制、抑工商的反动、燔诗书与禁游学的愚昧……这一系列危害社会进步的改革措施在剧中基本看不到有多少用笔,为什么作者要如此阉割历史?商鞅那一套法家专制统治手段,能称作“以法治国”吗?

  商鞅变法的内容

  商鞅变法的内容约可分成五个方面:1.什伍连坐,轻罪重刑。什伍为军队基层编制,商鞅将它应用于民间村邑,即将民众置于严密的军队式组织控制之下,并开乡村邻里间告奸连坐之先河,用轻罪重刑等严酷手段,有效地加强了对全体民众的专制统治。2.奖励耕织,摧抑工商。主要是“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这一举措不遗余力地摧残工商业,严重僵化了社会经济的运转机制,重农抑商遂成为此后统治者长期奉行的国策。3.奖励军功,严禁私斗。主旨在以极大的诱惑力驱使民众去为国家作战卖命,并按军功调整贵族爵秩,大大增强秦国的军事实力。同时增收军赋,保障军需。而统一度量衡主要目的是为了便于国家田租、军赋的征收,以及军功赏赐、官员俸禄的发放。由于变法基本禁止各地的经济文化交流,摧抑着私营工商业的发展,所谓有利于经济文化交流的客观作用实在微乎其微。4.推行县制,迁都咸阳。初步完成中央集权统治模式。并明确加强国家土地所有制,使它成为中央集权政治统治下最可靠的经济基础。革除落后的戎狄风俗,也是要造就有利于专制集权统治的小农家庭基础。5.焚烧诗书,禁止游学。极端地将农、战需要作为衡量一切文化生活取舍的标准,用“燔诗书”诸野蛮手段竭力摧毁当时优秀的文化成果,把君主专制统治和加强军事力量建筑在牢靠的愚民政策之上。

  综观上述变法的目的与各项措施,我们找不到任何要改革旧的生产方式的内容,也没有改变奴隶地位的任何动作,反而增加了一些奴隶制度。变法基本围绕秦孝公图强诏令的两个目的,在某些方面还有相当大的创造性发挥,使秦国的中央集权君主专制的统治模式基本定型,并把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立体运转完全纳入了军事轨道,可以说商鞅变法是由极端君主派法家领导下进行的一场旨在加强中央集权君主专制统治,又带有相当军国主义色彩的改革运动。至于说它加强了秦国的专制集权统治与军事实力,乃至为后来的统一大业奠定了基础,这点无须否认。然而我们认为,评价商鞅变法的历史作用,其关键问题不在于此。

  春秋战国之际是中国古代社会一个重要的转型时期,随着旧的宗法社会结构的逐步解体,个体家庭成为社会基本经济单位,生产力在提高中推动了经济的发展繁荣,其中工商业市场经济尤其突出;政局在动荡中打破了僵化的等级秩序,阶级升降变动空前活跃;这样,荒野的大量开发,城市商业都会成分的增加,士人的参政议政,百家争鸣局面的形成,各地经济文化交流频繁,……社会开始爆发出前所未有的活力。那么,在这样一个良好的社会发展氛围中,商鞅变法究竟扮演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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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君主独制的统治模式

  在经历了千余年的宗法君主制社会之后,人们在社会转型的动荡中,开始上下求索,寻找一条适合自己的治政之路。其中虽然旧的文化传统仍有明显的烙印,但也不乏一些新思想新气象,比如许多士人提出了重视民众地位和藐视君主权威的思想。《左传》中师旷说:“天之爱民甚矣,岂其使一人肆于民上,以从其淫,而弃天地之性,必不然矣。”还有孟子的“民贵君轻”之说,荀子的“水则载舟,水则覆舟”的绝妙比喻等,都多少给当时的政治发展带来一些开明的取向。一些诸侯国统治者也采取了某些较为宽松开明的政策,从郑国子产“不毁乡校”,认为:“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到齐国创建“稷下学宫”,汇集了当时的一些学人名士,“不治而议论”,专门为齐国出谋划策,评议时弊,讥谏朝政,进退自由。这些开明政策,应该说含有相当进步意义,给当时社会发展起到了促进的作用。

  然而法家在这样的社会发展关键时刻,却竭力推销其赤裸裸的君主专制理论,完全不把民众放在眼里,要求实行严刑酷法的恐怖统治。就连当时日益普遍的要求君主兼听、纳谏以制约专权的呼声,法家都不屑一顾。商鞅变法将这一专制理论付诸实践,用连坐法、轻罪重刑诸残酷手段来治理、打击民众,用全面军事化的组织措施来对内强化控制、对外争霸战争。不允许民众有任何议政的权利,《史记·商君列传》载:“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城,其后民莫敢议令。”用流放边境的刑罚来压制舆论,哪怕改变初衷,赞成变法者也不例外。并用燔诗书、禁游学等野蛮措施来消灭不同政见,以完成“权者,君之所独制也”(《商君书·修权篇》)这一专制统治模式。可以说,这样的政治改革方向,在社会发展中无论如何也没有什么进步意义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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