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八旗制度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正式创立的,初建时设四旗:正黄旗、正白旗、正红旗、正蓝旗。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努尔哈赤在原有的四旗之外又增设镶黄旗、镶白旗、镶红旗、镶蓝旗,合称八旗。其中镶黄旗、镶白旗、镶蓝旗均镶红边,镶红旗镶白边。
清朝旗人不全是女真人
八旗制度是在女真人狩猎时所实行的牛录组织基础上演变而来的。牛录既是一种社会组织,也是作战时的一个单位编成,每三百户为一牛录,五牛录为一甲喇,五甲喇为一固山,每固山即为一旗。
女真人都编入满洲八旗,但是,旗人却不一定是女真人。后金天命九年(1624年),努尔哈赤把被征服的蒙古人编成五个牛录,隶属于满洲八旗;天聪三年(1629年),皇太极把五个蒙古牛录扩编成两个蒙古旗;天聪九年(1635年),又把两个蒙古旗扩编成八个蒙古旗。至此,从满洲八旗中彻底分化发展出了蒙古八旗,旗人中有了蒙古人。
随着八旗士兵占据辽沈地区,大批汉人归降,努尔哈赤将这些降服的汉人编成十六个牛录,隶属满洲八旗;天聪五年(1631年),皇太极为平衡八旗旗主的军事势力,以汉人精于火器为名,拨出汉人另置一军,名“乌真超哈”(满语,“乌真”即汉语“重”之意,“超哈”即汉语“兵”或“军”之意);崇德二年(1637年),将这支汉军分为两旗;崇德七年(1642年),又将两旗扩编为八旗,即为汉军八旗,旗人中出现了汉人。至此,清朝三军正式组建完成,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的建制、旗帜等均沿用满洲八旗。
网络配图
皇太极创建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后,满、蒙、汉八旗共二十四旗构成了清朝八旗制度的整体。之后,无论是蒙古八旗的成员,还是汉军八旗的成员均为旗人,亦称为蒙古旗人、汉军旗人。不仅如此,在八旗中还有早期归附的锡伯族人等都称为旗人。因此,旗人是由多个民族组成的,不能说旗人就是女真人。
八旗排序体现旗主地位
据《满文老档》记载,努尔哈赤时期八旗的旗主及排序情况是:一是正黄旗、二是镶黄旗,旗主均为努尔哈赤;三是正红旗、四是镶红旗,旗主均为大贝勒代善 (努尔哈赤第二子);五是镶蓝旗,旗主为二贝勒阿敏(努尔哈赤弟舒尔哈齐第二子);六是正蓝旗,旗主为三贝勒莽古尔泰(努尔哈赤第五子);七是正白旗,旗主为四贝勒皇太极 (努尔哈赤第八子);八是镶白旗,旗主为四大贝勒之侄杜度(努尔哈赤长子褚英的长子)。这是遵循着尊卑长幼之序,按照旗主的身份地位排序的。
在皇太极当政时期,八旗的排序几经改动。天聪六年(1632年)后八旗的旗主和排序是:一是正黄旗,旗主为皇太极;二是镶黄旗,旗主为豪格(皇太极长子);三是正红旗,旗主为代善;四是正白旗,旗主为多铎(努尔哈赤第十五子);五是镶红旗,旗主为岳托(代善长子);六是镶白旗,旗主为多尔衮(努尔哈赤第十四子);七是镶蓝旗,旗主为阿敏;八是正蓝旗,旗主为莽古尔泰。这一排序并未遵循宗法的长幼有序,而是改为按“旗分”排序,将两蓝旗置后,这与皇太极继位后打击两蓝旗的目的统一。
天聪十年(1636年),皇太极称帝,对八旗排序又进行了一次变更,此次变更后八旗的排序再未更改一直沿用到清末。八旗的最终排位定为: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正红旗、镶白旗、镶红旗、正蓝旗、镶蓝旗。
两黄旗与两白旗曾换旗
网络配图
按照满族惯例,年长的儿子成年后分家单过,父亲和小儿子在一起生活,去世后也把余下家产都分给小儿子。因此,努尔哈赤早年便把八旗中的六旗分给年长的子侄,自己仅领两黄旗。在最后一次分家产的时候,努尔哈赤把两黄旗的60牛录,分给阿济格、多尔衮、多铎三兄弟各15牛录,自己留15牛录,阿济格和多尔衮一旗,自己和多铎一旗。努尔哈赤死后,多尔衮曾向皇太极要求把父汗留下的15牛录由三兄弟均分,被皇太极拒绝,均给了最小的儿子多铎。这样,阿济格和多尔衮领正黄旗,因阿济格年长便成了旗主,多铎独领镶黄旗。
努尔哈赤去世前将镶白旗旗主杜度调到镶红旗,皇太极继位后就趁机夺取了镶白旗,加上原领的正白旗,皇太极便成为了两白旗旗主。满族以黄色为尊,皇太极继位就需要进行一次权力的再分配,把原领的两白旗换为两黄旗,来符合自己作为大汗的身份,并将自己所领之旗排到最前,以提高自己在诸旗主尤其是几大贝勒旗主中的地位。这样,皇太极就在代善父子的支持下把两黄旗与两白旗旗帜互换。把自己所领的正白旗换给多铎,镶白旗换给阿济格,后因阿济格获罪旗主改为多尔衮。
这次改旗的顺利实现一是因为仅是旗色的改变,原旗下属人不变;二是因为皇太极为众旗主推举之汗,其所领旗色应该是最尊贵的黄色。同时,按照长幼有序的原则,阿济格三兄弟较小排位应该靠后,也不应占有最尊贵的黄色。
皇太极先后打压三贝勒
皇太极继位后,派镶蓝旗旗主阿敏驻守永平、滦州、迁安、遵化四城。由于明军反击,阿敏惨败弃城而逃,逃跑前他将城中汉族降官降民全部屠杀,财产洗掠一空。皇太极利用此事,以“自视如君”、“心怀不轨”等罪名囚禁了阿敏,将镶蓝旗交与其弟济尔哈朗统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