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2020-07-24 10:00:41 作者: 东台市202
为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减轻贷款学生经济负担,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于7月14日下发通知,对助学贷款相关政策进行调整,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从3年延长到5年;对尚未进入还本期的助学贷款(即学生未毕业或已毕业但未开始偿还本金的贷款),可由借款学生提出申请,通过还款计划变更,在原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内,将宽限期延长至5年。
2、助学贷款期限,最长期限从20年延长到22年;存量贷款继续执行原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
3、助学贷款利率,从2020年1月1日起,新签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一、贷款政策
1、贷款对象: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
2、贷款条件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市;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3、共同借款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年龄原则上在25-60周岁之间),户籍均在本市境内;
4、贷款用途首先用于缴纳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剩余贷款资金可以用于借款学生的生活费;
5、贷款额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学生和预科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
6、贷款期限:剩余在校时间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展期。
7、利率利息:从2020年1月1日起,新签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
8、还款宽限期:借款学生毕业后5年为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人只需要偿还贷款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还本宽限期后,借款人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具体还款计划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二、申请材料
(一)首贷申请
?已通过预申请的首贷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直接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前往入学前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对未在高中阶段进行预申请,但因遭遇自然灾害、家庭病故或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按照要求办理贷款。
友情提示:首次贷款须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同时到场办理。
?①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申请表》原件;(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贷款申请;)
④户口簿原件;
⑤未通过预申请学生,还需要持《认定表》原件;
(二)续贷申请
续贷有两种方式:
1、只需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到场,需要提供:
(1)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2、2020年起,续贷也可以通过远程受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支付宝(实人认证)】,由学生自行在线提交申请,通过手机进行身份认证,无需再到现场办理;
远程受理办理条件:
(1)学生本人办理;
(2)之前现场办理时上传过本人身份证(即电子合同)。
(3)今年学籍等关键信息不变更。
若《学生证》丢失,可以要求学生提供所在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也可以要求学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学生证》。
办理续贷,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资助中心现场办理相关手续,才能进行后续的续贷申请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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