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地产调控“新八条”细则正式出台,其中指出,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入户未满3年的,在符合其他购房条件前提下,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办〔2016〕28号)第四条有关规定,限购1套商品住房。
重点梳理
1.7月15日前交易的,不受新政影响。以合同录入时间、定金、转账POS单、资金监管相关凭证即可,定金需是购房者本人或近亲支付;
2.7月15日前已申请落户、并正进行房产交易的,不受新政需交社保三年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