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深圳市出台8条措施调控楼市。昨天,深圳市发布了楼市调控新政的细则,从购房资格认定、离异人士购房套数计算、上线房屋抵押合同网签等8个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深圳楼市调控新政细则正式出炉
此次《细则》明确,对于2020年7月15日(不含7月15日)之前购买住房的,可继续完成交易,不受新政影响,购买时间以网签录入时间为准。
对于已发生实际交易行为,但尚未在房地产信息平台中(预)录入房地产买卖合同信息的,能提供有效房款转账凭证的,也视为已办理网签(预)录入。
对于7月15日前已申请落户、并正进行房产交易的,不受新政需交社保三年的影响。
中国城市经济专家委员会副主任 宋丁:这样的基本走向,相当于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充分照顾到了这一部分人的利益。
同时,《细则》进一步对社保断缴是否影响购房资格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细则》提出,购房之日前3年内出现社保断缴但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的,如在购房之日前5年半内累计在我市缴纳社保满60个月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的,可以购买商品住房。
疫情期间社保断缴,3个月内补缴不受影响;
而退休人士购房,只需提供退休前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即可购房,其中,深户需缴满3年,非深户需缴满5年。
深圳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王锋:政策的出发点是保护合理的刚需,保护自住需求,抑制投机。
除此之外,《细则》对落户时间认定、离异人士购房套数计算、推行房屋抵押合同网签、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开等购房者关注的几大问题均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