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发改委官方微信披露,于7月16日发布新版《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同时宣布,北京市2020年度积分落户工作自7月17日早8时正式启动,分为申报、部门审核结果汇总、审核结果查询、部门复核及积分排名、公示和落户办理5个阶段。
新版《管理办法》仍为包括积分落户目标原则、资格条件、指标体系、基本流程和法律规范等在内的12项条款,维持“4项资格条件+2项基础指标+7项导向指标”政策框架不变,调整优化了6项导向指标的操作。
一是,在教育背景指标中增加对只取得学历或学位人员可积分的内容,明确了就学期间社保及居住分值扣减规则,进一步体现就学、就业起点公平。
二是,职住区域指标方面,将该计分年限由2017年1月1日调整为2018年1月1日,与试行政策实施时间一致,明确2018年1月1日后在北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或工作并居住),且取得落户资格后在该自有住所落户的予以积分,强化了首都人口和功能布局调整的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