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据深圳市住建局官网消息,为准确把握政策精神,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深圳市住建局就7月15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有关问题答市民问。
深圳住建局在回答中称,深户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入户未满3年的,在符合其他购房条件前提下,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办〔2016〕28号)第四条有关规定,限购1套商品住房。
深圳住建局表示,购房之日前3年内有一次以上离婚记录的,其拥有的住房套数按购房之日前3年历次离异时家庭总套数之和计算,即追溯3年内所有离婚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