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社厅1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表示,青海连续第16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后,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218元左右,该省将有47万名退休人员受益。
青海省人社厅副厅长聂殿光介绍,经青海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统一提高该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此次调整范围为参加青海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在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职)人员,以及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纳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调整时间是从2020年1月1日起。
“我省今年调整的政策内容与人社部、财政部的要求完全一致,坚持‘并轨’原则,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办法完全统一,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的‘三结合’调整办法。”聂殿光说,其中定额调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9元;挂钩调整一是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15年以上的,在增加45元的基础上,缴费每增加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