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海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2020-07-22 10:30:00 作者: 2020上海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关于调整本市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19号)规定,自2019年6月1日起,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300元/月。

  此外,《关于调整本市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19号)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关于做好本市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16]23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