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还要担忧能否顺利博士毕业,忧虑导师是否会因此不开心而给她穿小鞋。
双重的困扰使她患上了严重的精神疾病,也是导致她跳楼**的直接心理原因。
最恐怖的地方在于,即使被欺辱,自己也没有反抗的权利。 如果读书期间遭遇不公平甚至侮辱的待遇,要么就为了毕业和前途忍气吞声,要么就抱着“鱼死网破”的心态揭露导师的罪行。
前一条是痛苦的生路,后一条是几乎看不见光的死路。在这个案件中,当事人选择了第一条路。这种应对方式,是大部分人的选择,但同时也是最使人心理难受和承受不起的选择。
近些年来,研究生或者博士生**现象频频发生。有知乎网友整理了近几年来的典型案例发现:几乎每位研究生或者博士生的**都与导师有着密切关系。
豆瓣作者@端木异?曾经就硕博生屡遭不公写过一份“生存指南”,在高校生存,最重要的是:不要用**或者自残来抗议一时的不公。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里也说,“忍耐不是美德,把忍耐当成美德是这个伪善的世界维持它扭曲的秩序的方式,生气才是美德”。
真的真的真的永远不要忍耐! 身边人的无知 是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
造成小蕾悲剧的发生,她的父母也有一定的责任。
小蕾母亲说,女儿遭受导师***后第一时间告诉了自己,但她担心事情闹大了会让女儿的声誉受损,又怕影响女儿学业,所以让王晓蕾不要声张,尽量避开与导师单独相处。
也许是担心学习成绩和****,也许只认为孩子取得高学历未来才会一片光明。现在已经读到博士阶段就放弃,那二十年的求学路就功亏一篑了。
但其实,至于学业上的担忧,母女二人可以到学校与领导沟通,说明理由,申请换导师。即使学校不答应,也不能为了一时的学业成绩而让女儿继续承受心身被伤害的风险。这是严重的因小失大!
在女儿第一次遭受导师***时,母亲就应该鼓励女儿利用法律或者舆论的力量保护自己,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阻止其导师继续实施***。
假如他们当时掌握一点心理学和法律相关的知识,有一定的辨别能力,也许能够及时避免悲剧的发生。
父母一定要加强对孩子的性教育和安全教育意识,无论何时首先保护好自己。一定要摆正对“成功”的定义,切勿过于功利化,忽视了孩子的心理健康。 事件近期热度不断飙升,浙大的回应称:“缺乏确凿的证据”,表示学校就因此事对戴某做出一定处分,目前保留其教职。
既然说学校对戴某进行了处分,又说这件事缺乏“确凿的证据”。这两点是不是有点自相矛盾?
如果戴某真的是清白的,学校也不可能随便处罚一个老师。
而且,这种高高在上,事不关己的说法,让逝者的父母无法接受,更让广大群众无法接受,这不是一个世界一流大学应该有的冷漠态度。
一个月内,浙大今年已经发生了三起性有关的丑闻。如果同一类悲剧不断地发生,那么这样的悲剧就一定存在着系统性的根源。
对比之下,去年上海财经大学钱逢胜教授被爆出**女学生事件一出,仅花了3天,学校便将事情调查清楚,开除了“钱教授”。
这波操作不但大快人心,还让学校挽回了声誉,甚至获得网友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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