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辽宁兄弟被指偷开心果判无期”上了热搜榜单,引起网友议论纷纷,具休是怎么回事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辽宁兄弟被指偷开心果判无期
1999年元旦,沈阳粤菜调料坚果行经理黄超报案称仓库遭窃,338箱美国产开心果和50箱大杏仁“不翼而飞”。当年8月29日,时年30岁的曹庆三和25岁的弟弟曹波三在家中被警方带走,后被认定为该盗窃案嫌犯。
自接受讯问起,兄弟二人多次供述,货物是从一名叫“小三子”的男子手里低价购得,而非偷盗。审查起诉阶段,检方也曾以“小三子”应到案为由将案件退回补侦。但是,警方坚称查无此人。2000年1月28日,沈阳铁路中院一审判决,曹庆三、曹波三犯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入狱后兄弟俩持续申诉但被驳回。
曹庆三从没想到,一年之后,他会在高墙内见到“小三子”,并得知其真名:蔡某涛。在蔡某涛带进监狱的照片里,其中一张背面写有曹庆三大姐家的地址。曹庆三说,那是他们当年约定好支付尾款的地点。
直至2006年,凌源市第五监狱成立专案组调查蔡某涛余罪问题。最初接受监狱狱侦科民警和沈阳铁路中院调查时,蔡某涛均对盗窃坚果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曹氏兄弟持续申诉,但被沈阳铁路中院和辽宁高院在2007年和2014年先后驳回。2017年,曹庆三兄弟陆续出狱,他们转向位于沈阳的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递交申诉材料。申诉代理律师何承宸告诉澎湃新闻,该庭已于2019年11月25日答复称已受理申诉。
8月20日,曹庆三、曹波三一同来到该庭询问申诉受理进展,第三接谈室法官称,目前尚未立案复查,会尽快与主审法官沟通。
蔡某涛因故意杀人罪(未遂)获刑入狱。2001年11月19日,抚顺中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书显示,蔡某涛系吉林通化市人,生于1971年,案发时暂住抚顺新抚区。2001年6月3日,蔡某涛因感情纠纷,用事先准备的尖刀连刺其前女友父亲胸腹及上肢处数刀,现场的另一人也被其刺伤,而后蔡某涛自杀未遂,三人均被送至医院救治。抚顺中院判决蔡某涛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以上就是【辽宁兄弟被指偷开心果判无期】相关内容,更多资讯请关注中国知识网。